常熟市中医院电子病历五级与互联互通四甲建设合同备案
- 2024-10-28
项目名称: 电子病历五级与互联互通四甲建设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CSJC-Z2022G053
招标公司: 常熟市中医院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子病历五级与互
常熟 市 中医院 市 创业慧康 查看完整信息30 创业慧康科技 合同编号:骑缝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2022) 区医 新 市 熟 常 医院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 关于电子病历五级与互联互通四甲建设项目合同 编号:CSJC-Z2022G053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 乙方(中标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病历五级与互联 互通四甲建设(CSJC-Z2022G053)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下软件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软件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软件系指一个或多个能在控制器、处理器或其它硬件设备上运行的程序(包 含任何相关的文档)。 5、服务系指如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和项目管理等活动。 服务亦包括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6、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软件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条合同清单和合同总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条权利保证及保密 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业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于本合同生效前既拥 有该等权利的一方。 2、任何一方均不可凭借本合同取得另一方此前所已经拥有且根据本合同不应被 合理的推论为其已经同意转移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 所有权。 3、开发成果归属清断原则:乙方拥有本合同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乙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甲方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产品或服 务不存在任何理疯并且甲方享有合法使用权。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当由乙方 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为排除任何争议及/ 或理疯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4、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乙方应当保证其有关参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活动包括履行 本次采购的任何行为,以及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之后的任何涉及到本次采购的行为,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侵权,均应当由乙方 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为排除任何争议及/ 或报偿侵权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5、乙方拥有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从事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及其他可交付物)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 其他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益。 6、与本合同所建设的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决A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踝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决穷。任何 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 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 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软件和咨询服务。 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应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 进行项目实施,并负责维护、管理工作环境。乙方安排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 服从甲方的工作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如果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 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报。乙方进场开发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 负责。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软件 服务的执行情况。 2、甲方提供培训场地,用于业务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培训的系统环境与 目标系统的环境兼容。 3、甲方应按模块对乙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上线确认。项目开始实施后,乙方在 单个模块上线后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确认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已上线模块予以确认,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上线码确认单,因单个模 块未达到甲方标准或甲方对模块运行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及时调整整并最终达到甲 方要求以及合同目的,上述调试时间不计入甲方对上线模块的的确认时间内。甲方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以乙方提交的确认申请为准。但因甲方方对上线模块提 出异议的,书面确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乙方调试结束并符合甲方要求以及合同目 的之日。 第七条工期规定 本次项目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软件功能验收交付并正式投入运行。 第八条验收 本项目验收分为软件功能验收和评审服务验收。 1、软件功能验收 (1)按各软件上线试运行情况分别进行功能验收。每个软件上线后需进行至少 15个日历天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如无明显异常,在试运行结束时,乙方 可向甲方申请验收。 (2)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组织验收组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出具 该部分验收内容的初步验收合格报告。 (3)项目涉及的各系统全部验收完成,即视为软件功能整体验收完完成,甲方应 当出具软件功能验收合格报告。 (4)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 (5)乙方在项目实施及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做好好文档管理工 作,在项目验收时进行相关文档的移交,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 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 2、评审服务验收 (1)评审服务验收以甲方是否通过电子病历五级和互联互通四甲关为标准,通过 评测即为验收。 第九条人员变更 1、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乙方 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负责人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具有同等或更高 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替换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经得甲方的明确确认可。 2、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主要技术主管,如 果乙方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主要技术主管时,乙乙方应提供一名具 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替换的项目主要技术主管应当经得甲方的 明确认可。 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主管存在以下问题,甲方有权书面 要求乙方更换该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及时更换该人员。此外,新更换人员的资历应预先受到甲方认可。 (1)该人员被发现犯有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或涉嫌犯罪、严重违反 甲方规章制度等行为;(2)有充分资料显示该人员能力与表现无法胜任承担的工作任务。 4、所有人员的变更均不影响合同的价格及合同工期。 第十条培训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一对一培训、小班培训和集中培 训等不同培训方式,并应在进行培训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应面 向各级领导、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人员等不同群体提供系统化、定制化和有针 对性的培训。 2、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安排培训时间。 4、培训名单由甲方提供。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乙方还应提供网络培训。 第十一条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包括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附加服务:(1)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规范和数据标准进行调整,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甲方提供的培训场所仅供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2、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 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3、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本合同以及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附加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软件的现场实施安装和/或启动;(2)为所供软件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软件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 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甲方提供的培训场所就所供软件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