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一期)合同备案
- 2024-10-26
项目名称: 常熟市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一期)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CSJC-Z2022G051号
招标公司: 常熟市人民政府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苏州市常信美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已存证 常熟市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一期)采购合同 编号:CSJC-Z2022G051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_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中标人):苏州市常信美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期)(CSJC-Z2022G051)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下软件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软件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软件系指一个或多个能在控制器、处理器或其它硬件设备上运行的程序(包含任何相 关的文档)。 5、服务系指如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和项目管理等活动。服务亦 包括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6、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软件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条合同清单和合同总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条权利保证及保密 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业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于本合同生效前既拥有该等权 第1页/共8页 利的一方。 2、任何一方均不可凭借本合同取得另一方此前所已经拥有且根据。本合同不应被合理的推 论为其已经同意转移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的所有权。 3、开发成果归属清晰原则: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均归甲 方所有。乙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甲方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 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当由乙方独 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瑕疵所应当或 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4、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乙方应当保证其有关参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活动包括履行本次采购 的任何行为,以及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之后的任何涉及到本次采购的行为,均不会侵犯任何第 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侵权,均应当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 兰 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赔偿侵权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 党 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5、甲方将拥有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从事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类纸质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 可交付物)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 所有权和其他权益。 6、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 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 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 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软件和咨询服务。 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应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 调试,并负责维护、管理工作环境。乙方安排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或甲方聘请 第2页/共8页 的监理人员的工作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如果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进场开发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软件服务的执 行情况。 2、甲方提供培训场地,用于业务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培训的系统环境与目标系统 的环境兼容。 第七条工期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安装以及调试工作,交付试运行满3个月 后交付甲方组织验收。 第八条验收 1、系统在达到了全部规定要求后乙方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源代码等交付物的前 提下,可以向甲方提出系统验收的申请。 2、由甲方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组对照设计方案、合同内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 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等,对常熟市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一期明)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4、验收组根据平台建设情况,形成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验收组有权对平台建 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 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人员变更 1、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经理,如果乙方由于无法控 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经理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 2、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如果乙方 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 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 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存在以下问题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 第3页/共8页 方更换该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及时更换该人员员。此外,新更换人员的资 历应预先受到甲方认可。 (1)该人员被发现犯有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有犯罪行为;(2)有充分资料显示该人员能力与表现无法胜任承担的工作任务。 4、所有人员的变更均不影响合同的价格及合同工期。 第十条培训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现场培训,并应在进行培训之前向甲方提 交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各类用户业务、系统操作、技技术框架使用培训。 2、乙方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 3、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普通话授课。 4、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安排培训时间。 6、培训名额由甲方提供。 205 第十一条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包括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附加服务:(1)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规范和数据标准进行调整,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 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甲方提供的培训场所仅供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2、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 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3、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附加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软件的现场安装和/或启动:(2)为所供软件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软件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 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第4页/共8页 (4)在甲方提供的培训场所就所供软件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5)在乙方承诺的运维期限内,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免费提供共专业的平台讲解员进行 演示讲解;(6)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 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投段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项目付款方式为: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履行期满后交付项目,乙方不能交付项目建设内容的(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 交付),或交付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验收或正常使用的,应向甲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的项项目价款数额1%的滞纳金, 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的项目价款数额的3%;一旦带纳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的 项目价款数额的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项目、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未交付或交付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修正有缺陷的交付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和风险,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根据交付项目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受损失等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 第5页/共8页 低交付项目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4)按合同规定同种货币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总价,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等所需的其 他必要费用以及甲方为购买到符合要求的项目和服务所多支!出的费用。 4、乙方未按规定和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向甲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 金。 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 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 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 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 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 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补充 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百分之 十。 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6页/共8页 第十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SJC-Z2022G051号招标文件;(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 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二条合同清单和合同总价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7页/共8页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捌仟元整 (大写)。 第三条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安装以及调试工作,交付试运行满3个月 完成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项目建设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 付合同总价的50%;3、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 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 城市 智 人 民 发 甲方(加盖公章) 乙 展 市 州 代表人 代表人(签字或盖公)室 (签字或盖章):581628592 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2年9月14日 第8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