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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合同备案

  • 2024-04-19

项目名称: 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合同备案

招标公司: 碧溪小学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专用教室装备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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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 项目编号:CSXL-C2023G009 甲方: 常熟市碧溪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苏州美仑特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常熟市 签订地: 20 日 签订日期:2024年_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 兴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项目编号:) CSXL-C2023G009)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 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常熟市碧溪新区城乡一体化 建设有限公司。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备 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 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 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兴联工程程造价咨询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CSXL-C2023G009号采购文件;(2)乙方递交投标文件:(3)乙 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采购的标的物,详见《标的物清单》 2、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25459.00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权利保证: 第四条 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 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具备的所有许 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 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 冒、伪劣或违禁、走私货物。本合同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所提供货 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 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挂。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全符合合同规 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 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乙方应对由 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类缺陷承担全部责 任。 3、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第六条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 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 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方应负责免费修理 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付地点由甲方 指定。 2、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货物安装完毕并经甲甲方验收合格 的日期)。 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到货验收 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 收,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电函通知的,甲方有权开箱检验。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 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 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 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有效进口证明文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 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 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第九条 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施工、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设备的安装位置; (2)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 (3)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与其他施工安装单位交叉作业协调工作: (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施工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 (5)对乙方的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乙方责任: (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 (2)在安装施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施工现场条件, 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工作; (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 (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 (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 (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施工记录; (9)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最终验收 1、预验收要求 乙方完成合同范围的安置与调试等工作、并经过自查符合要求后,由甲方 乙方、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进行预验收。当检验结果与要求不符时,应排除故 障或消除缺陷,并重复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合 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处置。预验收仅作为报检依据,不承担最后验收的责任。 2、最终验收 预验收后,乙方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并由权关部门进行 验收,相关部门在出具检验报告并获得相应的准用证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视作 最终验收通过。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停车系统的验收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 规格、中标设备制造的技术规范、国内机械式停车设备技术规范范和甲乙双方确认 5816 的工程图纸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经当地的设备安全使用管理部部门签署安装验收 合格证。并协助甲方办理经营许可证。 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设备验收合格单: a、乙方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设备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安装调试合格。 b、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标书中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 c、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甲方满意。 d、系统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应由政府部门批准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检验所需 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验收文件:所有验收文件、测试报告、资料需提交采购人完整的五套(一) 正四副),以作设备留档备案。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1、货物免费保修7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或 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设备。 查看完整信息 报修电话: 姚红卫 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 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 项目编号:CSXL-C2023G009 甲方: 常熟市碧溪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苏州美仑特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常熟市 签订地: 20 日 签订日期:2024年_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 兴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碧溪小学专用教室装备(家具)(项目编号:) CSXL-C2023G009)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 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常熟市碧溪新区城乡一体化 建设有限公司。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备 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 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 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兴联工程程造价咨询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CSXL-C2023G009号采购文件;(2)乙方递交投标文件:(3)乙 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采购的标的物,详见《标的物清单》 2、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25459.00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权利保证: 第四条 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 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具备的所有许 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 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 冒、伪劣或违禁、走私货物。本合同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所提供货 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 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挂。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全符合合同规 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 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乙方应对由 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类缺陷承担全部责 任。 3、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第六条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 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 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方应负责免费修理 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付地点由甲方 指定。 2、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货物安装完毕并经甲甲方验收合格 的日期)。 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到货验收 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 收,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电函通知的,甲方有权开箱检验。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 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 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 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有效进口证明文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 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 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第九条 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施工、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设备的安装位置; (2)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 (3)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与其他施工安装单位交叉作业协调工作: (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施工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 (5)对乙方的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乙方责任: (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 (2)在安装施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施工现场条件, 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工作; (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 (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 (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 (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施工记录; (9)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最终验收 1、预验收要求 乙方完成合同范围的安置与调试等工作、并经过自查符合要求后,由甲方 乙方、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进行预验收。当检验结果与要求不符时,应排除故 障或消除缺陷,并重复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合 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处置。预验收仅作为报检依据,不承担最后验收的责任。 2、最终验收 预验收后,乙方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并由权关部门进行 验收,相关部门在出具检验报告并获得相应的准用证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视作 最终验收通过。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停车系统的验收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 规格、中标设备制造的技术规范、国内机械式停车设备技术规范和甲乙双方确认 5816 的工程图纸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经当地的设备安全使用管理部部门签署安装验收 合格证。并协助甲方办理经营许可证。 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设备验收合格单: a、乙方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设备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安装调试合格。 b、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标书中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 c、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甲方满意。 d、系统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应由政府部门批准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检验所需 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验收文件:所有验收文件、测试报告、资料需提交采购人完整的五套(一 正四副),以作设备留档备案。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1、货物免费保修7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或 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设备。 查看完整信息 报修电话: 姚红卫 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 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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