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合同公示
- 2024-04-03
项目名称: 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 SZDL2024-WJ-G-005
招标公司: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江苏亿友慧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DL2024-WJ-G-005 甲方(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袁震奇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 乙方(供应商):江苏亿友慧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501号1号楼10层 根据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DL2024-WJ-G005号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 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基本情况及范围 1.1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建设。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管和考核,若乙方不能按甲方 要求实施项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此项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 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 1.2下列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江苏 乙方的响应文件;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2050900 5 合同及其附件。 1.3合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 数字李生车间应用、数字李生工厂应用、AI+安全生产应用、AI+质检检模型训练试验,营销AI大模型实验在 内的赋能包,并提供相应算力包、网络安全应用包及每年200人的AI人才培训,实现企业开箱即用。(详 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玖万元整(小写:18990000元)。 三、价格与支付 3.1合同金额已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工、系统开发、管理、成果验收费、技术支 持与维护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2甲方由项目申请单位支付合同费用,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 费用。 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赋能平台赋能包安装完 成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开通赋能数量达到标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 3.4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 四、服务质量要求 4.1乙方应按招标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服务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验收结果为准。 五、关于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标的和标的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 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乙方应按招标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标的和标的物,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6.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及乙方响应合同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6.2甲方必须满足本采购合同相关要求。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工作。 7.2乙方必须满足本采购合同要求。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在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 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8.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 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8.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5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又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 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合同,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十一、转让和分包 开 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二、合同的解除 12.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0902 12.2.1乙方未按照甲方以及采购合同的要求,提供服务; 12.2.2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 12.2.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甲方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服务的; 12.2.4其他乙方违约的情形。 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 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同时须送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14.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 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存。 十五、合同解释 15.1关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15.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解释。 十六、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机构和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发区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090028218 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东沈 (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吴 印利 3205090259462 59462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 招标专用章 -4- 合同附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SZDL2024-WJ-G-005 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 序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1 工业互联网数字 649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6490000.00 1 套 元 元 工厂服务 单位要求为准) 1 人工智能创新实 40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000000.00 2 套 元 元 训服务 单位要求为准) 1 40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000000.00 3 混合云算力服务 元 元 单位要求为准) 45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500000.00 4 安全实证服务 元 元 单位要求为准) 合计金额 ¥:18990000.00 东沈 (公章) 投标单位: 印利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2月23日 注: 1.本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投标总报价将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 软件股份有限 -5-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单 项目名称 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中标(成交) 供应商 江苏亿友慧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档案号 SZDL2024WJG005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SZDL2024-WJ-G-005 合同金额(元) 1.899E7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赋能平台赋能包 合同金额情况说明 安装完成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开通赋能数量达到标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 区财政局意见 备案经办机构: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备案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DL2024-WJ-G-005 甲方(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袁震奇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 乙方(供应商):江苏亿友慧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501号1号楼10层 根据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DL2024-WJ-G005号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 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基本情况及范围 1.1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建设。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管和考核,若乙方不能按甲方 要求实施项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此项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 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 1.2下列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江苏 乙方的响应文件;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2050900 5 合同及其附件。 1.3合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 数字李生车间应用、数字李生工厂应用、AI+安全生产应用、AI+质检检模型训练试验,营销AI大模型实验在 内的赋能包,并提供相应算力包、网络安全应用包及每年200人的AI人才培训,实现企业开箱即用。(详 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玖万元整(小写:18990000元)。 三、价格与支付 3.1合同金额已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工、系统开发、管理、成果验收费、技术支 持与维护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2甲方由项目申请单位支付合同费用,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 费用。 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赋能平台赋能包安装完 成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开通赋能数量达到标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 3.4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 四、服务质量要求 4.1乙方应按招标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服务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验收结果为准。 五、关于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标的和标的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 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乙方应按招标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标的和标的物,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6.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及乙方响应合同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6.2甲方必须满足本采购合同相关要求。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工作。 7.2乙方必须满足本采购合同要求。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在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 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8.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 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8.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5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又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 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合同,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十一、转让和分包 开 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二、合同的解除 12.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0902 12.2.1乙方未按照甲方以及采购合同的要求,提供服务; 12.2.2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 12.2.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甲方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服务的; 12.2.4其他乙方违约的情形。 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 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同时须送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14.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 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存。 十五、合同解释 15.1关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15.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解释。 十六、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机构和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发区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090028218 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东沈 (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吴 印利 3205090259462 59462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 招标专用章 -4- 合同附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SZDL2024-WJ-G-005 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赋能服务 序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1 工业互联网数字 649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6490000.00 1 套 元 元 工厂服务 单位要求为准) 1 人工智能创新实 40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000000.00 2 套 元 元 训服务 单位要求为准) 1 40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000000.00 3 混合云算力服务 元 元 单位要求为准) 4500000.00 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 4500000.00 4 安全实证服务 元 元 单位要求为准) 合计金额 ¥:18990000.00 东沈 (公章) 投标单位: 印利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2月23日 注: 1.本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投标总报价将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 软件股份有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