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 2024-04-03
项目名称: 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CSJC-Z2024G003
招标公司: 常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苏州时代江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CSJC-Z2024G003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常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乙方(中标人):苏州时代江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融资回款账户:查看完整信息1730365 开户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 理服务(项目编号:CSJC-Z2024G003)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 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 务相关的工作。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 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SJC-Z2024G003号招标文件;(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 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 1.1食堂服务。 1.2在押人员热水供应。 1.3卫生保洁服务(含会务服务)。 1.4基础性绿化养护。 第1页共8页 1.5其他服务。 2、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24年0209日至2027 年02月08日。 第四条合同总价 1、本合同项下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6935403.51元整(大写: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零叁元伍角壹分)。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五条支付结算 1、付款方式:由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1.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货币:(√)数字人民币,(√)传统实物人民币。 1.2本项目每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相等。年度物业服务费由固定物物业服务 费用和年度考核费用组成。其中固定物业服务费用占当年度物业用服务费的96%, 年度考核费用占当年度物业服务费的4%。 1.3物业服务费按月度考核结算(考核方式详见"附件二物)业管理月度考 核评分表")。 1.4每个物业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每个月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内,采购 山南 人向中标人支付上个月度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每月度按当年度物业服务费的 8%计算);在一个物业服务年度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 实际考核费用。 1.5年度考核均分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不扣除年度考核费用,年度 205816 考核均分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不满95分的扣除一半年度考核费用,年度考核 均分得分不满90分的扣除全部年度考核费用。 第六条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参考附件二《物业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 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直至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为止。 1.3甲方不得指使项目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4对于乙方指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2页共8页 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物业服务人员到甲方上岗,做到着 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迟到、 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2.2乙方应保证在岗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人员若请假,乙方方应及时调整 替班人员。 2.3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若不服人甲方的 指挥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 更换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不得借口推辞。 2.4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 2.5乙方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关对由于服务 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6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甲方服务的人员务署劳动 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人身意外 伤害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不有责任,甲方无任何 连带关系和责任。 2.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质量保证 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31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要求的,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任。同时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 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乙方在承担上述2、3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 第3页共8页 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 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 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 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 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 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 同的10%。 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 46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4页共8页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 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附一:廉政协议 附二:物业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 乙方 (加盖公章) 甲方(加盖公章 合同专用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第5页共8页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CSJC-Z2024G003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常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乙方(中标人):苏州时代江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融资回款账户:查看完整信息1730365 开户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 理服务(项目编号:CSJC-Z2024G003)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 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 务相关的工作。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 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SJC-Z2024G003号招标文件;(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 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 1.1食堂服务。 1.2在押人员热水供应。 1.3卫生保洁服务(含会务服务)。 1.4基础性绿化养护。 第1页共8页 1.5其他服务。 2、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24年0209日至2027 年02月08日。 第四条合同总价 1、本合同项下公安局监管大队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6935403.51元整(大写: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零叁元伍角壹分)。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五条支付结算 1、付款方式:由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1.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货币:(√)数字人民币,(√)传统实物人民币。 1.2本项目每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相等。年度物业服务费由固定物物业服务 费用和年度考核费用组成。其中固定物业服务费用占当年度物业用服务费的96%, 年度考核费用占当年度物业服务费的4%。 1.3物业服务费按月度考核结算(考核方式详见"附件二物)业管理月度考 核评分表")。 1.4每个物业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每个月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内,采购 山南 人向中标人支付上个月度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每月度按当年度物业服务费的 8%计算);在一个物业服务年度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 实际考核费用。 1.5年度考核均分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不扣除年度考核费用,年度 205816 考核均分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不满95分的扣除一半年度考核费用,年度考核 均分得分不满90分的扣除全部年度考核费用。 第六条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参考附件二《物业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 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直至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为止。 1.3甲方不得指使项目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4对于乙方指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2页共8页 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物业服务人员到甲方上岗,做到着 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迟到、 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2.2乙方应保证在岗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人员若请假,乙方方应及时调整 替班人员。 2.3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若不服人甲方的 指挥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 更换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不得借口推辞。 2.4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 2.5乙方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关对由于服务 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6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甲方服务的人员务署劳动 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人身意外 伤害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不有责任,甲方无任何 连带关系和责任。 2.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质量保证 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31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要求的,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任。同时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 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乙方在承担上述2、3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 第3页共8页 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 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 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 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 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 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 同的10%。 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 46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4页共8页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 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附一:廉政协议 附二:物业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 乙方 (加盖公章) 甲方(加盖公章 合同专用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第5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