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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第二包)合同备案

  • 2024-01-31

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第二包)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SH-AQBZB-2024-CG-0032024-2026年

招标公司: 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江苏凌阳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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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H-AQBZB-2024-CG-003 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江苏凌阳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涵熙 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项目编号: SZJZ-C2023G071项目分包号:第二包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择: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和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SZJZ-C2023G071号招标文件;(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 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2024-2026)年尚满公园保洁养护 服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承诺执行。 2、补充说明: (1)、绿化养护:指标段范围内陆地、水面绿化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包括:绿地切边、做树穴;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包括名各种水生植物);松 土除草、施肥;抗旱排涝防台;清除枯枝死树(包括3米内水生植物枯枝清除); 加固扶正(包括由自然灾害或其它事故引发的实时抢险工作等等)、绑扎物处理; 剪草及草屑清除、覆沙、覆土;草花栽种及养护(包括陆地植物、水生植物及临 时摆放和增加草花的养护);环境清理(含陆地、水生植物冬季地上部分枯死后 的清理,草坪、绿篱等修剪下的杂物的清除等、乔灌木落叶后影响到绿地景观时 的树叶清理等);零星补绿(大面积补绿费用由双方协商解等。 (2)、绿化调整: a)绿地面积增减的,养护费用也作相应增减(按中标额除以核标段绿地面 积,再乘以增减面积计算)。 b)绿地面积不变,树木、色块或其他有零星增减的(包括草皮),由乙方 负责施工,施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所有养护费用不改变。 c)现养护范围内的树木、色块等,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损的,按考核细则 所述办法处理。 (3)、绿化养护中的环境清理,其清理下来的废弃物(树杆、树枝等),由 乙方负责运出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并做好后期绿化垃圾处理清除相关配合工 作。 (4)、肥、药为甲供,部分高大的行道树香樟由甲方养护(渡天桥至观荷桥、 竹牌楼广场至三号门、老游船码头至四景园、小狐狸农场至雪松路口路二侧大香 樟树,文化园大门外至水街警务站二侧行道树),其它树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牡丹养护不含在内。 (5)、水面卫生保洁养护范围为本标段沿线三米以内及区域内水体距岸三米 以内的水面卫生,沿岸水生植物清理,不含水草打捞在内。 (6)、本标段卫生保洁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绿化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现 场管理员2人。 (7)、节庆活动期间,每标段需安排人手协助甲方进行园内环境布置(摆花、 浇水等)相关工作。 (8)、每月派遣一名绿化专业相关人员(掌握一定技能者)对景区包干区 域进行绿化养护、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确保景区内乔灌木长势良 好。 (9)、环卫保洁养护服务时间: 1月、2月、12月保洁服务时间为(7:30-16:00);3月、11月保洁服 务时间为(7:00-16:30);4月-10月保洁服务时间为(6::45-16:45);早 间大扫8:00(冬季9:00)前结束。 3、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1日至2027年1月10日。 第四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项下合同总价(三年)为人民币3753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 伍万叁仟元整)上述费用中,包括服务期限内完成该分包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 用,包括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生产设备及工具费、 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 人承担的项目及费用除外)。 肥料、病虫防治农药费、苗木(因乙方养护不当出现的死亡苗木不在内)、 泥土等由甲方负责供给。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损的,补植苗木、人工等费用由承 包方负责。 第五条结算付款 1、每个作业服务年度,采购人将从中标人的每年作业服务费中留取30%作 年度考核用,其余70%费用分摊至每月,逐月考核,并按每月考核得分支付相应 金额的服务费。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服务费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8089分按95% 拨付:考核得分在70-79分按85%拨付;考核得分在60-69分按75%拨付;考核 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如中标人在连续三个月内考核未满60分,甲方有 权终止服务合同,具体以考核细则为准。 3、每月结付一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票据进行结算。 第六条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 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 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 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并通过甲方考核。 第八条项目人员安排及进度: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九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058 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 服务的执行情况。 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5816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乙方所提供 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 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 的保密资料。 3、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王。 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超过款总额5%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 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 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 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 三方。 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递交30000.00元提交给甲方。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合同完毕后将按规定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向甲方缴纳足额履约保 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单位盖章) 合同专用章 代表签字: 公司 日期: 3205813921889 日期:2024、1、10 2024.1.10 392 境 309 编号:SH-AQBZB-2024-CG-003 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江苏凌阳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涵熙 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服务(项目编号: SZJZ-C2023G071项目分包号:第二包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和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SZJZ-C2023G071号招标文件;(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 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一脑 1E 第三条合同内容 IE 1、服务内容: Ta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2024-2026)年尚湖公园保洁养护 3 服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承诺执行。 2、补充说明: 总 (1)、绿化养护:指标段范围内陆地、水面绿化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书 上 包括:绿地切边、做树穴;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包括各种水生植物);松 土除草、施肥;抗旱排涝防台;清除枯枝死树(包括3米内水生植物枯枝清除); "O 加固扶正(包括由自然灾害或其它事故引发的实时抢险工作等)、绑扎物处理; 剪草及草屑清除、覆沙、覆土;草花栽种及养护(包括陆地植物、水生植物及临 时摆放和增加草花的养护);环境清理(含陆地、水生植物冬季地上部分枯死后 的清理,草坪、绿篱等修剪下的杂物的清除等、乔灌木落叶后影响到绿地景观时 的树叶清理等);零星补绿(大面积补绿费用由双方协商解等。 (2)、绿化调整: a)绿地面积增减的,养护费用也作相应增减(按中标额除以核标段绿地面 积,再乘以增减面积计算)。 b)绿地面积不变,树木、色块或其他有零星增减的(包括草皮),由乙方 负责施工,施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所有养护费用不改变。 c)现养护范围内的树木、色块等,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损的,按考核细则 所述办法处理。 (3)、绿化养护中的环境清理,其清理下来的废弃物(树杆、树枝等),由 乙方负责运出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并做好后期绿化垃圾处理清除相关配合工 作。 (4)、肥、药为甲供,部分高大的行道树香樟由甲方养护(渡天桥至观荷桥、 竹牌楼广场至三号门、老游船码头至四景园、小狐狸农场至雪松路口路二侧大香 樟树,文化园大门外至水街警务站二侧行道树),其它树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牡丹养护不含在内。 (5)、水面卫生保洁养护范围为本标段沿线三米以内及区域内水体距岸三米 以内的水面卫生,沿岸水生植物清理,不含水草打捞在内。 (6)、本标段卫生保洁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绿化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现 场管理员2人。 (7)、节庆活动期间,每标段需安排人手协助甲方进行园内环境布置(摆花、 浇水等)相关工作。 (8)、每月派遣一名绿化专业相关人员(掌握一定技能者)对景区包干区 域进行绿化养护、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确保景区内乔灌木长势良 好。 (9)、环卫保洁养护服务时间: 1月、2月、12月保洁服务时间为(7:30-16:00);3月、11月保洁服 务时间为(7:00-16:30);4月-10月保洁服务时间为(6::45-16:45);早 间大扫8:00(冬季9:00)前结束。 3、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1日至2027年1月10日。 第四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项下合同总价(三年)为人民币3753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 伍万叁任元整)上述费用中,包括服务期限内完成该分包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 用,包括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生产设备及工具费、 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 人承担的项目及费用除外)。 肥料、病虫防治农药费、苗木(因乙方养护不当出现的死亡苗木不在内)、 泥土等由甲方负责供给。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损的,补植苗木、人工等费用由承 包方负责。 第五条结算付款 1、每个作业服务年度,采购人将从中标人的每年作业服务费中留取30%作 年度考核用,其余70%费用分摊至每月,逐月考核,并按每月考核得分支付相应 金额的服务费。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服务费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80-89分按95% 拨付;考核得分在70-79分按85%拨付;考核得分在60-69分按75%拨付;考核 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如中标人在连续三个月内考核未满60分,甲方有 权终止服务合同,具体以考核细则为准。 3、每月结付一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票据进行结算。 第六条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 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 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保证 旅 1、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 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并通过甲方考核。 项目人员安排及进度: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八条 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一、甲方权利义务 p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 服务的执行情况。 间 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16 乙方权利义务 二、 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乙方所提供 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 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 的保密资料。 3、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王。 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超过款总额5%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 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 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 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 三方。 第十六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递交30000.00元提交给甲方。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合同完毕后将按规定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向甲方缴纳足额履约保 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境管理 美告 阳环a 出2 中 行赠 Y 甲方(单位盖章片 乙方(单位盖章) 上陟 写号 好 K庐 EJ 中 国 游 分 同专用章 M 距等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h艳立 4 T6130968 漉生 MryyurE M 中风 E!I 日期: 日期:2024./10 202U.1.10 320581397A星 1889 192 境 令月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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