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合同备案
- 2024-01-29
项目名称: 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BXCSZJ-C20244C001
招标公司: 常熟市浒浦学校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保安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编号:BXCSZJ-C20244C001)项目磋商采购结果签订本 合同。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译: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常熟市浒浦学校。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相关的工作。 5、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BXCSZJ-C2024C00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 面澄清;(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保安服务。 2、项目服务地点:常熟市浒浦学校。 3、服务期限:1年(以实际进驻时间开始计算)。 第四条合同总价 1、本合同项下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总费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大大 写)。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中竣招标 服务费由甲方在对乙方实行月度考核后,按月按绩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后的15个工作 日内;月度考核扣款从月度服务费用中扣除。 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2本项目服务费用以数字人民币形 式支付,乙方在成交后须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 由甲乙双方协定。 1、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 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 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直至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为止。 (3)配合乙方协调。 (4)按时支付费用。 (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 (2)乙方根据考核细则和磋商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功工作,接受甲方和各级管 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并认真履行磋商文件中保安服务要求。 (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成功负担全部责任。 等)。 (5)乙方应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符合条件的职龄内人员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且须参 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所有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常熟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 规定执行。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应人员进行保安安服务,并负责维护、管理 工作环境。乙方安排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如果乙方工作 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 (7)乙方应保证在岗保安人员的人数,保安人员若请假,乙方应及时调整替班人员。 (8)乙方在被授予合同后不得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按乙方违约处理。 2/4 -万韵-6月澄好自业回是中L'透思L膜聂珊驰兆灵共'稍匣u兆要回号当性口 +74里5日国导中!(群昶业手弯G国号协性身韵间"回号捆性11颈量14元7与 u业舞舆G月6表鼾身延犯业丑6老出国块国号也与断歌益墨乓由"中上州国号来丑、I o回是中 上副常谓普独下磁显晋当助县明(峡辞吝rG会中国号也NC424进业希鄯重马号国号中 4I山君英史旨载葵'胞肇组不甘联回O6-签回乓一甘 岛型安X国吕y副向N独上勤鲑I424近业卧际业6年-画丑"抄谯C24进业韦,'E "二主有甲南汪关时 GH址歌4安X来方¥卧"能猜BH((24进业湖段dL驰O目益次后宗拒道兆阳至聘雨名发X身I 6月I绪!44的业盗景'阳国oG一旨此莫H至翁岫绪5月国是来业副瞪化国削C影6月L414秋" 业母正组匣等盛玉。人这入占薯乒矛否G8君羔国号水上副望业414业图(-回卧' /翁量3满目已犯普凶、童册水龄、26入重邓 孙品理物咪后明"。影峰象6月蛛华盟业#旷桩盟出、力逊服业鼎晋口4血业I 424进业张士A 保巢凝里金算柩 临II73食哲好e由的羊业#丑集污果近-回丑68473EH在腿¥乐由"(44路国是判提 !由)世XG醉国号上触梵彩金('当丑集故汤里p近多犯近-写E~乙分丁联丑47/ .剁凯以去I由去皆 .7"6日部斟烘甄U由9聚H1影X472不盗2身4由局膜58耿业市群G兵矛桉孙目您 孟"GH耿些裙身覃智目群犯醉孙目辟'器!关县6装团黑国是欢旁联?甲掰宗卫W42~E 中要坛里168%s1贸国号科车I由示747科国?渠尊剥-C主Z马76E想硫烁甄 马由华境2甲回号不站飞身藏由'6H发盗的由珠业平:4当犯霾后a霹业锺骐'把霹缠剖航7 不益2身马由86日女X册育5H君世国号欢u副碧*雅E雅关块讯君斛回号水胜半月7乙 o%SG日拉资弹v,群业4贸前凿'李 540冠%S0吐贸过科米42回?一锺斑母6日逝券科年比2回公p君群国号安半胜由'I 祟y血D化来盗的.。发思技,号批埭月5日馆送细:啮射累F近县乙 。年采喜到签彩索同黄犯(Ga姆还'4县光身共兰划倔晨喜到专寂、I 。术举平uG月组想I7甲恶解患精睇长(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编号:BXCSZJ-C20244C001)项目磋商采购结果签订本 合同。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译: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常熟市浒浦学校。 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相关的工作。 5、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BXCSZJ-C2024C00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 面澄清;(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保安服务。 2、项目服务地点:常熟市浒浦学校。 3、服务期限:1年(以实际进驻时间开始计算)。 第四条合同总价 1、本合同项下常熟市浒浦学校保安服务总费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大大 写)。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1 月 H 地 出 国 112 陈 T 好 NK 拉 o pa T 正 KII 四 日 长 曰 ) 上 入G B 1 邸 1 总元 江 田 他 赵 侠 崇 超 出 密 S 小 百 西 T 布 o 不 口 米 史 1 翠 旺 , 种 倒 11 9 W 盟 抽 N 整 O 州E( 展 婴 i 11 H 谣 模个 5 翰 华 封 YE 场 分 崇 最 0 网 米 p 3 规 U r I 矮 厄 O H 寸 滩 a 这 章 o N H5 rp A 茶 3 口 匪 K 都 p 9 思 里I 燃 t 仁 ( U 出 第 田 0 眈宋 1 E助 千 出 代, l 国 正 才已 欢 我 P 14 桑 田 巴 长 P A 1 设 岳 江 邮 o o P 1 田 照 冢 中 针 网 14 咱、! 光 Y 胀 船 田 量 R 焉 高 照 弊 P 报 15 7 a)s Y R I 俏 - + 义 景 由 心 天 智 - 5 岳 八 N N T o 9 田 生 怡 S @ s s 王 S 金 G G S 田 也 4 Re 都 1 EG 中 O .p 一 甘 盖 乐 进 田 (9)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的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 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报价承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滞纳 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 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 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 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乙方在承担上述2、3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 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 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况,如战争、动乱、瘟疫、 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 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 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 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 本合同。 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百分之十。 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