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合同备案
- 2023-12-19
项目名称: 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合同备案
招标公司: 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苏州市博睿云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
合同编号:BRYX20231215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 委托方(甲方): 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受托方(乙方):苏州市博睿云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签订地点: 苏州市常熟市 有效期限: 2026年12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1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参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 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术、新 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2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 常熟市府前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苏达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址:常熟市府前路68号 无 传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 237300450@qq.com 苏州市博睿云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常熟市虞山镇梦兰村梦兰路1号 钱忠明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谈云飞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琴川街道梦兰北路8-116号 传真: 无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tanyunfei@menglanyun.com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项 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 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基于统一技术底座、统一内部数据底座的技术架构, 3 通过虞政通、Web网页的多平台支撑,融合用章、用车、合同、档案、 证照等行政内务管理业务,资产信息、资产盘点、资产异动等固定资产 管理业务,以及会议、日程等会议管理业务,构建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 综合平台。 2.技术内容: 主要有:统一技术底座、统一内部数据底座、请销假管理、加班管理、 外出管理、用车管理、用餐管理、通讯录管理、用章管理、合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活动管理、领导会议活动管理、智 能工作台、档案管理、业务平台汇聚、云资源库、人员分组管理、组织 人事管理、统一登录门户、虞政通端应用、大屏端展示页面。 3.技术方法和路线: Tel 搭建微服务 软件系统后端通过SpringBoot拉 架构。前端基于AntDesign框架Vue开发。虞政通端应用:基于Vue Vant开发。 第二条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 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研究目标:完成海虞镇智慧机关管理综合平台的建设、安装以 及调试; 2研发内容;统一技术底座、统一内部数据底座、请销假管理、 加班管理、外出管理、用车管理、用餐管理、通讯录管理、用章管理、 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活动管理、领导会议活 动管理、智能工作台、档案管理、业务平台汇聚、云资源库、人员分组 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统一登录门户、虞政通端应用、大屏端展示页面; 研发人员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1名,后端开发工 3. 程师4名,前端开发工程师4名,测试工程师2名 ; 研发时间计划:合同签订并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正式上 4. 线运行。 4 5.经费预算: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698000.00 元)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系统开发,全部系统 功能上线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工作,提供相关的项目 资料以及必需的技术资料。 以书面形式提供,技术要求改动应经双方 2.提供时间和方式: 同意并及时告知。 3.其他协作事项:按照进度安排,组织项目验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各自存档保 留。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698000.00元(大写:陆 拾玖万捌仟元整)。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f 合同总价的40%; (2)所有系统模块正式上线、对接、调试,项目验收后,采购 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个月内,系统无重大问题,采购 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一个月内,系统无重大问题,采购 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