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草埂路技防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 2023-11-21
项目名称: 草埂路技防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 SZXHC2023-WJ-G-004
招标公司: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避雷器
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说明 采购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草间路技防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SZXHC2023-WJ-G-004 主要问题内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是否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成 口是 否 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政 1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在中标(成交)通如书发出之日起1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苏财购(2020)52号 2 口是 口否 文) 采购人是否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口是 口否 3 副本报我科备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3.9.7 日期情况 合同签订日期 2023.9.23 合同备案日期 2023.1/20 原因说明: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就合同细节进行商讨,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2.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审批环节延误,造成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成 交)通如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度 和名 luns 回 G D> 采购单位意见 盖章 HNN 7 天 就立天 t. 卞发6t P 中标(成交)供应商意见 盖意 Fi! 谷 6932 华 ap0owuonz 代理机构意见 盖章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备注:1.如有违反前三项规定的,需提交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相关单位公章(第一项,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第二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第三项,采购人),对于违反前三项规定且无书面说明, 或书面理由不成立的,我科将拒绝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2.第二项,依据江苏 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执行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 台6 64800.00 6 5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XHC2023-WJ-G-004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代表人:童心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乙方(供应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汪殳恩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编号:SZXHC2023-WJ-G-004 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草草埂路技防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SZXHC2023-WJ-G-004)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1. 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 单位 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元) 合价(元) 海康威视 台 19 1 全彩枪球摄像机 13000.00 247000.00 DS-2SK8C2ABCDE-XYZ/VWS 台 2 6 雷视微卡摄像机 海康威视IDS-TCM800 10800.00 64800.00 海康威视 台 3 补光灯 6 1500.00 9000.00 CXBG-2-1-CX-A-DS-TL2000C-NT 海康威视 智能全局球型摄像机 台 5 4 9800.00 49000.00 IDS-2PT9ABCDEFG-UVWRST/XYZ 套 5 30 点位硬件 江苏有线、定制 4000.00 120000.00 套 6 30 安装调试服务 江苏有线、定制 4200.00 126000.00 30套监控运维服务(包括 2G5050231443 摄像机及设备箱、避雷器、 7 1 270000.00 270000.00 管线和线路等辅材的日常 维护) 8 江苏有线、3年光纤 30 专线线路租赁 2880.00 86400.00 程咨询 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 (小写)¥972200.00元 1.1本合同价格包括上述标的物,以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质保期内费用、利润、 税金、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XHC2023-WJ-G-004 2. 交付时间: 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2.2交付地点:按甲方要求。 2.3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3. 技术规范 3.1所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 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 质量要求 4.1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 得涂改或撕毁,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否则采购单位立有权拒绝验收。 4.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 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5.验收 5.1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 件中所列规格、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5.2根据甲方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 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在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由甲方以及乙方共同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 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 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娄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5.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其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 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5.5验收期限为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有 5.6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须按规定的验收项目对照本合同真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如双方对 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第三方法定检测资格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6. 合同价格支付 6.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经技防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 额的60%;经审计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金额的80%;质保期满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 至审计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付清剩余金额。 6.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 SZXHC2023-WJ-G-004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随标的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等)。 (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6.3 7.对标的物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7.1 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另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7.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解决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售后服务 8.1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整体项目质保 期及维保为3年。 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从乙方技 8.2 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从乙方方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 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大于24小时。 8.3其它按乙方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中等同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行。 违约责任 9. 9.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205090231443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 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立即发货并 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0.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 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 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未及时通知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未及时通知的方承担责任。 11.索赔 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 3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XHC2023-WJ-G-004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 必要费用。 205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 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 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 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 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 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2.合同转让和修改 12.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12.2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 甲方可以增加原成交货物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 合同的解除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 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205090231443 公司 14.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章)、骑缝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挂网公示,并进行网上 系统备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释 15.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的,应以最新签订的为准。 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 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3.9.23 甲方(盖章): 江 太 320509044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决》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决》等相关法律法规定解决》等相关法规定解 有限公 账号: 开户银行: 电话: 法定(授 乙方(盖章) 2023.923 江苏有 责 SZXHC2023-WJ-G-004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单 项目名称 草埂路技防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3日 中标(成交) 供应商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档案号 SZXHC2023WJG004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SZXHC2023-WJ-G-004 合同金额(元) 972200.0 合同金额情况说明 无 区财政局意见 备案经办机构: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备案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说明 采购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草间路技防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SZXHC2023-WJ-G-004 主要问题内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是否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成 口是 否 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政 1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在中标(成交)通如书发出之日起1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苏财购(2020)52号 2 口是 口否 文) 采购人是否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口是 口否 3 副本报我科备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3.9.7 日期情况 合同签订日期 2023.9.23 合同备案日期 2023.1/20 原因说明: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就合同细节进行商讨,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2.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审批环节延误,造成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成 交)通如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度 和名 luns 回 G D> 采购单位意见 盖章 HNN 7 天 就立天 t. 卞发6t P 中标(成交)供应商意见 盖意 Fi! 谷 6932 华 ap0owuonz 代理机构意见 盖章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备注:1.如有违反前三项规定的,需提交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相关单位公章(第一项,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第二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第三项,采购人),对于违反前三项规定且无书面说明, 或书面理由不成立的,我科将拒绝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2.第二项,依据江苏 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执行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