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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03

项目名称: 1dddbb47-ca84-48f9-9f07-84a45191f776

项目编号: SZGZ2023-FG-018号

招标公司: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昆山贵捷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保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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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1页共9页昆山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人: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八)中标单位: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2页共9页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被确定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八)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二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3页共9页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四、价格与支付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八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零贰万柒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玖分(¥10027469.69)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3.费用调整:(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4页共9页同期满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2005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5页共9页(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四、附件1、《廉政合同》;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日期:2023年5月24日日期:2023年5月24日备案机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6页共9页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五、检查方式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六、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7页共9页七、其它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8页共9页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2、作业单位安全员。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9页共9页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人: 采购项目: 中标单位: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七)苏州市万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苏州市万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被确定为 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七)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 二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 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 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 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 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 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合同书 何费用。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 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 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四、价格与支付 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七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捌万壹仟零玖拾伍元捌角(¥16181095.80)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 (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3.费用调整: (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 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 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 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 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3236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 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 (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 (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 (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 (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 (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附件 1、《廉政合同》; 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2023年5月24日 日期:2023年5月24日 备案机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 五、检查方式 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投诉举报受理 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七、其它 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 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 2、作业单位安全员。 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 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 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 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 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 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人: 采购项目: 中标单位: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四)江苏保时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江苏保时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被确定为 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四)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 二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 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 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 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 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 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合同书 何费用。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 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 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四、价格与支付 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四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柒万零捌佰捌拾陆元整(¥19670886.00)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 (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3.费用调整: (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 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 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 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 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3934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 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 (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 (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 (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 (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 (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附件 1、《廉政合同》; 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2023年5月24日 日期:2023年5月24日 备案机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 五、检查方式 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投诉举报受理 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七、其它 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 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 人: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 2、作业单位安全员。 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 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 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 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 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 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1页共9页昆山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人: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五)中标单位:昆山贵捷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2页共9页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昆山贵捷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被确定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五)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二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3页共9页何费用。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四、价格与支付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五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伍万叁仟肆佰叁拾肆元整(¥17853434.00)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3.费用调整:(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4页共9页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3570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十一、争议解决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5页共9页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四、附件1、《廉政合同》;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日期:2023年5月24日日期:2023年5月24日备案机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6页共9页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五、检查方式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六、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7页共9页七、其它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8页共9页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2、作业单位安全员。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9页共9页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1页共9页昆山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人: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三)中标单位: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2页共9页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被确定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三)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二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3页共9页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四、价格与支付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三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陆万捌仟零玖拾柒元叁角贰分(¥21268097.32)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3.费用调整:(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4页共9页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4253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5页共9页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四、附件1、《廉政合同》;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日期:2023年5月24日日期:2023年5月24日备案机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6页共9页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五、检查方式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六、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7页共9页七、其它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8页共9页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2、作业单位安全员。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9页共9页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人: 采购项目: 中标单位: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六)昆山莱福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昆山莱福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被确定为 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六)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 二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 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 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 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 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 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 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 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四、价格与支付 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六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柒万玖仟零捌拾柒元整(¥14479087.00)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 (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3.费用调整: (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 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 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合同书 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 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2895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 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 (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 (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 (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 (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 (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附件 1、《廉政合同》; 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2023年5月24日 日期:2023年5月24日 备案机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务。 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 五、检查方式 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投诉举报受理 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215300 七、其它 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 2、作业单位安全员。 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 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 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 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 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操作使用。 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 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 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1页共9页昆山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人: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一)中标单位:苏州文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2页共9页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苏州文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被确定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一)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二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3页共9页何费用。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四、价格与支付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一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贰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肆角叁分(¥22621676.43)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3.费用调整:(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4页共9页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4524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十一、争议解决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5页共9页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四、附件1、《廉政合同》;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日期:2023年5月24日日期:2023年5月24日备案机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6页共9页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五、检查方式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六、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7页共9页七、其它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8页共9页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2、作业单位安全员。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第9页共9页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昆山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人: 采购项目: 中标单位: 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二)江苏洁得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江苏洁得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GZ2023-FG-008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被确定为 保洁服务期限: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共二 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标段二)项目保洁服务的实施人。 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合同后附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道路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审查。 3.有权对乙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有权对乙方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加班费用支付等情况。 5.有权按计划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规范作业,乙方应调整好生产,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 6.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按实向乙方支付作业服务费用。 7.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8.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正当理由苛扣或拖欠乙方经费,影响保洁质量的,乙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根据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区域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运送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招标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 3.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下月度的每月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4.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洁预案,报甲方备案。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5.乙方配备保洁车辆等工具,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应急工作,该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内,乙方配合甲方应急工作的,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合同书 何费用。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7.按照甲方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甲方。 8.接受社会监督,对昆山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或造成第三方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将所投入本标段的车辆行驶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该车辆只能在本标段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使用。 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四、价格与支付 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总金额按此次二标段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伍万贰仟伍佰壹拾元整(¥22352510.00)元。每月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总金额*75%/24(扣除本月考核扣款) (3)甲方结合考核结果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结算金额,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审计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付款方式:提供有效符合标准发票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3.费用调整: (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各标段的合同时间减少或终止的,乙方应予认可,费用按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道路保洁作业工作量增减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①增减服务费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保洁服务费不作调整; ②增减服务费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5%,增减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审核,服务费按实结算。 注:如人工费用单价调整,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4.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除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清单需提交甲方审查。如虚报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5.乙方必须为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保额不低于80万元)。甲方将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扣除未缴纳部分的费用之外,另外还将予作扣分处理。 6.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风险已经包括在乙方的报价内。 7、乙方需为拟投入车辆购买足额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 五、保洁权的交付和回收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以进场通知时间为准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 六、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交纳447000元(人民币,取整到百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出的赔偿费用、其他经济损失、守约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 7.本合同及考核标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有权在合同费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本合同需经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视情况轻重,取消乙方下一轮参加昆山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的资格: (1)累计3次受到区市容主管部门、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书面连续通报并约谈的(含三次)。 (2)保洁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 (3)保洁工作不到位,有三次月考核扣款达到月保洁费用30%的; (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 (6)如发生重大事故及重大劳资纠纷,未及时积极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7)其他重大违法现象。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壹份。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附件 1、《廉政合同》; 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3、《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2023年5月24日 日期:2023年5月24日 备案机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市场的处罚。 五、检查方式 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投诉举报受理 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215300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七、其它 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服务期终止。 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合同附件2: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 2、作业单位安全员。 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 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4、作业单位在保洁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 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经理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 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 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飞行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必须向环卫管理部门申请报验进场,环卫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合同书 项目编号:SZGZ2023-FG-018号 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相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火灾发生。 14、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环卫管理部门与作业单位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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