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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3
项目名称: cd40b060-62d5-49b0-9fe2-4a066950f51d
项目编号: SZYE2022-FS-G-057
招标公司: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国药(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一批(SZYE2022-FS-G-057) 合 同 书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合同条款 采购单位(甲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供应单位(乙方):国药(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 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 的医疗设备一批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 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 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 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 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 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发生的运输等 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货物内容:详见《标的物清单》。 四、合同总价款:人民币贰佰零贰万叁仟元整(¥2023000.00元) 五、合同总价范围: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系统对接和安 装所需的配件)、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装卸、运费、劳保、仓储、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险、利 润、税金、专利技术、质保期间产生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一切费用。 2、货物的免费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六、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 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清单;装箱单;保修单;产品质检合格证明;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七、交货日期: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八、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 由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销售发票后120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0%的货款,余款10%在使用满 壹年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 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 十、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 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 1、其余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十二、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三、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甲、乙双方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10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十四、索赔: 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五、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十六、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人执壹份、备案机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 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开户行: 帐户: 开户行: 帐户: 合同签定地: 备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