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C2023-G-028的相关附件.zip
- 2023-10-03
项目名称: SZJC2023-G-028的相关附件.zip
项目编号: SZJC2023-G-028
招标公司: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东越厨电(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ZJC2023-G-028 甲方: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黄蠡路以北,御窑路以东 15312179987 电话: 乙方:东越厨电(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民富路550号 0512-62696953 电话: 传真: 0512-626958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固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 (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错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 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高 Is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 光 C 如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 R 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是搭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是指合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述包括守约方为减轻 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及减震座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离心式排油烟风柜 签订合同后90天 2 玺创 4KW 5 4867 24335 及减震座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离心式送新风柜(冷 签订合同后90天 3 玺创 11KW 2 16266 8133 水风机)及减震座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静电油烟净化器连 签订合同后90天 4 玺创 35500风量 2 37866 18933 活性炭吸附器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5 缺相保护装置 玺创 7 15400 2200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不锈钢排烟风管 6 玺创 780 350 273000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风管吊架 7 玺创 配风管 110 2640 24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8 防火阀 德粤 配风管 7 5131 733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不锈钢送新风管 9 玺创 350 702 245700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风管吊架 10 玺创 配风管 65 24 1560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风柜软接 11 配风机 玺创 9 2637 293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12 不锈钢隔油池 东越 按2000人用水量标准 1 8267 8267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13 不锈钢防撞回归门 双门 东越 12 44796 3733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不锈钢防撞回归门 14 单门 东越 15 2000 30000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15 传递矮门 东越 双门 4 14932 3733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签订合同后90天 传递窗 16 东越 5roml玻璃移门 266 2 133 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合计: :4500203元(大写:肆佰伍拾万零贰佰零叁元) 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建值伍拾万零贰值零叁元,小写¥4500203.00.元。 合同总价款范围: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以及最 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劳务、服务等应有贵用;中华人民共 19 和国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切税费。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 费用。 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 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贵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1)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向乙方发出排产遥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 预付款,同时乙方须出具对等的预付款保函:待全部货物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同时退还 所有保函:货物安装完毕遥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保 期满年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剩余款项.二.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付款凭证: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由甲乙双 方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耍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 于预付款的规定。 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东越厨电(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 银行账号:512902680410102 六、验收 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 2.甲方根据合司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 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0 七、保修期: 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建年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 实行免费维修。 八、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软件备份、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 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 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 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质量保证 1.亿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 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 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 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 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十、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 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赠,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 宜: 21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切损失和费用,包括 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耍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 部分,乙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 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接 到甲方索赔逍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辜宜并 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步索赔的权利。 十一、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 接受服务。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正当理 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甲方遇到可能妨碍 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曝和理由通知对方。 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 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十二、误期赔偿 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 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干分 之四计算。 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4.延期交货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满三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 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误期赔偿费,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的10%,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十三、不可抗力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