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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3
项目名称: b1f7281b-c863-4c55-8b72-727bbddd7e11
项目编号: KSZC2022-G-135
招标公司: 昆山市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昆山开发区大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昆山市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关于物业管理服务 (宿管、场馆管理、保洁等)项目的采购合同 甲方:昆山市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地址:千灯镇南浦路1999号 乙方:昆山开发区大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新都银座A栋401室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据中标结果,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采 购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乙方负责昆山市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宿管、场馆管 理、保洁等)项目。 2.服务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起,结束日期为2024年11月16日。在协议 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聘用符合招标文件项目总人数:19人。 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贰佰肆拾捌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小写¥2489940.00。 合同总价款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完成本项工 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 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款按月付款,甲方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具体为服务满一月后 由甲方支付上一月的合同款; 2.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的10%;余款甲方根据每月乙方的《场馆管理、宿管、保 洁等考核表》(考核表详见招标文件)考核情况付款,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总价*90%/24)-当月考核奖惩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账户。 2.2.1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采购单位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2.2.2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75分(包括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 服务费的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2.2.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的2%; 2.2.4乙方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则不予以支付当月服务费; 2.2.5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4.乙方必须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保,除此以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加收违约损失赔偿。 3.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付款逾期第5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60日后,乙方有权终止其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六条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第八条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九条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出现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 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KSZC2022-G-135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5.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乙方: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开户行: 帐户: 备案机构: 经办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