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JJC2022-X-019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 2023-10-03
项目名称: SZWJJC2022-X-019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ZWJJC2022-X-019
招标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竞争性询价文件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WJJC2022-X-019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WJJC2022-X-019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WJJC2022-X-019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WJJC2022-X-019 采购项目: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2022年6月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2 采购预算(元) 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2950000.00元) 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现场勘察 无 5 投标答疑会 网上答疑 6 响应文件份数 网上响应文件壹份 7 投标货币 人民币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开始时间 时间:2022年6月27日13:00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2年6月27日13:30 投标地点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7日13:3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1 第二章询价采购须知 7 第三章询价采购程序 29 第四章评审办法 32 第五章合同主要内容 34 第六章附件 40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就其所需的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JJC2022-X-019 项目名称: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2950000.00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单次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序号 岗位 ★ 人数下限 ★ 性别 ★年龄要求 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须提供响应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上六休一,不少于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已退休人员全年无休 2 项目管理员 2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上六休一,不少于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3 保洁人员 38 男女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4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4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 单班清扫作业包括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每日大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7:3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至规定时间结束。 4 四轮电动收集车驾驶员 6 男 65周岁以下 (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3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3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5:00-10: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19:00-22: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5 四轮电动收集车辅助工 6 男 65周岁以下(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3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3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5:00-10: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19:00-22: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6 机械化车辆驾驶员 5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须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投标文件提供响应承诺书。否则为无效响应。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核查) 上六休一 早上6:30-10:30 下午13:00-17:00 早间大扫(机械)7:30前结束,下午(机械)2:30分前大扫结束。常规冲洒作业时间:机动车道上午7:30前及10:00前各一次,下午14:00前及16:00前各一次。 合计 58 1、合计人数不少于58人。整个服务周期内工作范围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中标后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增补或减少,增加或减少人员后,人员总数区间不得超出53~63人之外(含53人、63人),乙方投标文件按58人报价,自负盈亏。如投标单位所投人员数量正偏离文件所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投标单位按照正偏离后人员配置数量进行报价),中标后甲方要求乙方增减人员后总数区间不得超出投标单位所投人员数量±5人。 2、★已退休人员每月人工费用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人员配置清单中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3、★法定国假日每日至少保证23人在岗(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少于13人)。全员发放高温补贴。 4、★投标单位另须为保洁人员、四轮电动收集车驾驶员、四轮电动收集车辅助工、机械化车辆驾驶员(即除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以外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环卫补贴3280元(含第十三个月工资2280元及春节慰问金1000元)。如人员数量正偏离,按正偏离后的人员配置数量*相应补贴金额计算,环卫补贴计入投标总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30(北京时间)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http://sz.jsggzy.jszwfw.gov.cn/wjqfzx/wjCity.html),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同时可下载询价文件。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3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只能从“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3.4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次询价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先签到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如未签到,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 远程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2年6月27日13:30至13:5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室(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可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参与开标过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2)投标单位应提前完善自己的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电脑配置,浏览器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详见演示视频)。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为利于采购过程中澄清说明等环节的进行,建议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 (3)登录前需安装好驱动: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204&ZtbSoftType=DR (4)如使用“环境修复工具”仍无法解决登录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单位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观看“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并按照视频内容进行操作。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将延迟解密时间或另行确定开标时间。 远程开标过程中如远程解密、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85015、18896522920,QQ:578897795。 (6)投标单位对开标流程有疑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开标流程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8)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 (9)如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将联系投标人签到时预留的联系方式,请保持该联系方式畅通,如30分钟内不能取得联系,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下载地址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链接如下: http://218.4.45.172:8086/wjqfzx/035001/035001001/20211019/1156fb3e-f50b-41e3-96d1-e0e51e328ef6.html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询价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6.本招标文件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负责解释。 7.质疑联系方式:0512-60905861。 8.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2-63703285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北举路228号 2.政府集中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系人:庄婷婷 联系方式:0512-6090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建明 联系电话:0512-63703285 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询价。 询价采购须知 ★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范围: 1、公路保洁服务范围: 编号 路线名称 段落 段落里程(公里) 路线等级 S230 太湖环线 吴江大道-长圩港桥(含桥) 14.588 一级公路 X204 松平线 (江城大道) 吴江大道红绿灯-港漕大桥(含桥) 3.876 一级公路 X205 松桃线 莘七线三岔口(四都村)-太浦河桥(含桥) 4.627 二级公路 X303 莘七线 江潮桥(不含桥)-宛东桥 (含桥) 13.185 二级公路 直渡港桥(含桥)-三级河桥(含桥) 新丰桥(含桥)-亭子港桥 (含桥) X304 平横线 桃花渡桥(含桥)-沧浦路交叉口(横扇镇区南三岔口) 3.5 二级公路 S230 辅道 苏州湾水世界-诚心村西 2.2 二级公路 S230 辅道 新大提-王焰温泉-230辅道 0.8 二级公路 2、人员配置清单:(此人员配置数量为响应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响应单位所报价人员必须达到或高于以下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序号 岗位 ★ 人数下限 ★ 性别 ★年龄要求 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须提供响应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上六休一,不少于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已退休人员全年无休 2 项目管理员 2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上六休一,不少于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3 保洁人员 38 男女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4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4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 单班清扫作业包括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每日大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7:3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至规定时间结束。 4 四轮电动收集车驾驶员 6 男 65周岁以下 (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3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3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5:00-10: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19:00-22: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5 四轮电动收集车辅助工 6 男 65周岁以下(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得少于3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其中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该人员数量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未退休人员使用3人的配置数),如有人数调整,按岗位配置要求足额配置项目人员。5:00-10: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19:00-22:00(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6 机械化车辆驾驶员 5 男 6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须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投标文件提供响应承诺书。否则为无效响应。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核查) 上六休一 早上6:30-10:30 下午13:00-17:00 早间大扫(机械)7:30前结束,下午(机械)2:30分前大扫结束。常规冲洒作业时间:机动车道上午7:30前及10:00前各一次,下午14:00前及16:00前各一次。 合计 58 1、合计人数不少于58人。整个服务周期内工作范围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中标后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增补或减少,增加或减少人员后,人员总数区间不得超出53~63人之外(含53人、63人),乙方投标文件按58人报价,自负盈亏。如投标单位所投人员数量正偏离文件所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即投标单位按照正偏离后人员配置数量进行报价),中标后甲方要求乙方增减人员后总数区间不得超出投标单位所投人员数量±5人。 2、★已退休人员每月人工费用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人员配置清单中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3、★法定国假日每日至少保证23人在岗(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少于13人)。全员发放高温补贴。 4、★投标单位另须为保洁人员、四轮电动收集车驾驶员、四轮电动收集车辅助工、机械化车辆驾驶员(即除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以外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环卫补贴3280元(含第十三个月工资2280元及春节慰问金1000元)。如人员数量正偏离,按正偏离后的人员配置数量*相应补贴金额计算,环卫补贴计入投标总报价。 注: (1)上述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如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服务方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2)★投标单位应按照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为未退休人员支付工资和社保,并按规定支付双休日及法定国假日加班费。 (3)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响应单位应于响应文件中确定,中标后采购方按响应文件人员名单验收,其余服务人员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应将所有人员配备到位。若响应单位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人员,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4)中标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5)本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中所要求的人员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人员岗位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各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人员配置进行测算调整(人员不可跨岗位工作,岗位指人员配置清单要求中的第一列要求),并按调整后的人数进行报价及履约。 人员配置允许正偏离,可用未退休人员替换已退休人员,不得用已退休人员替换未退休人员。如项目中使用未退休人员替换已退休人员,应按人员配置清单中已退休人员岗位及上班时间足额配置替换人员。例1:已退休人员全年无休,未退休人员上六休一,则每替换6名已退休人员,须至少补足7名未退休人员并正常支付工资及加班费用,以此类推。 调整后所有人员总上班天数不得少于上表中最低人员配置的总上班天数。例2:按招标文件规定,一年按52周(即364天)计算,若未退休人员上五休二,每人每年上班天数为364-104(双休日天数)-11(国家法定假日天数)=249天。即上五休二的情况下,每一名未退休人员一年最多可替班249天(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二)服务要求: 1、清扫及保洁服务 (1)作业区域范围: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太湖环线、松平线(江城大道)、松桃线、莘七线、平横线、辅道)、绿化、楼梯等全方位清扫保洁。 备注:物业管理小区、单位及出租区内部、环卫部门负责管理的主次干道除外。 (2)作业模式:区域内硬化区域进行清扫保洁,非硬化区域进行保洁。 2、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服务 (1)模式:区域内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收集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小区的其他垃圾的收集及清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垃圾容器作业服务 (1)区域内所有垃圾容器的清洗、保洁和消杀。 (2)区域内发现垃圾容器缺失、损坏的及时汇报采购单位。 4.人员及车辆要求: (1)成交单位承担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2)成交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成交单位必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工作服、胸卡等。工作服采用苏州市区统一环卫工人样式工作服。 (3)管理员具有一定环卫管理经验,环卫作业期间管理员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4)环卫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成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5)环卫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并具有机动车辆保险手续,一切事故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7)成交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包含扫地车、燃油费)均由成交单位负责提供。 (8)生活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建筑垃圾收集至指定渣土堆放场。成交单位区域范围内新增有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垃圾桶清运工作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 (9)人员及车辆设备为对应标段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标段。 (三)防疫方案 1、保洁公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到人。 2、督查外包公司做好人员管理,人员防疫培训、每日监控监测、新冠疫苗接种、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做到“人员底数清、健康状态清、活动轨迹清”。 3、上班作业期间禁止吸烟,要将吸烟管理纳入平时日常考核对违规的个人进行处罚,督促整改。 4、疫情期间,保洁部门加大力度对公共区域、公交车站台等开放环境的消杀工作,同时做好人员管理并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或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及时上报。 5、按照防疫消杀要求建立相关台账。 ★响应人须提供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防疫方案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2.响应人应承担项目服务期间项目所需的人员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工资、节假日补贴、伙食费、保险等)和垃圾清运费、水电、易耗品及设施维护、保洁工具、设备折旧费、年检费、服装费、利润、税金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人员最低费用至少包括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意外险,响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人员最低费用和环卫补贴的总计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遇法律法规规定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280元),社会保险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规定最低社会保险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社会保险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1041.25元)。投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法定国假日加班费,法定国假日按每年11天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双休日加班费,一年按52周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高温费(服务期限涉及6月、7月、8月、9月)按高温作业人数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已退休人员每月人工费用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单次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六)、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按月付款。 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 附件:考核办法 吴江区横扇街道公路保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 为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最干净有序城市”要求,结合环卫作业规范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实行四级联考制度,由上级考核、本级考核、社会监督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组成。其中上级考核主要为上级部门或领导反映数据统计;本级考核主要为甲方组织的专项考核数据统计;社会监督考核主要为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来电、相关便民服务平台反映等数据统计组成;第三方考核主要为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专项考核数据统计。 二、考核时间 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制度。 定期考核每月两次,上下半月各一次。 随机考核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社会监督考核每月统计一次。 三、考核方法 (一)路面作业考核 根据路段等级、数量情况,建立道路等级数据库。 1.上级考核:根据上级部门或领导反映核实后列入考核。 2.本级考核: (1)定期考核:按标段内道路等级数量,随机抽取每个等级不少于30%的道路进行考核。 (2)随机考核:按标段内道路等级数量,随机抽取每个等级不少于20%的道路进行考核。 3.社会监督考核:根据来电、来信、来访、便民服务平台和领导指示,由环卫部门以“环卫工单”形式进行派发,并按《环卫工单处置规范》进行考核,列入统计数据内。 4.第三方考核: (1)定期考核:按标段内道路等级数量,随机抽取每个等级不少于30%的道路进行考核。 (2)随机考核:按标段内道路等级数量,随机抽取每个等级不少于20%的道路进行考核。 (二)基础设施及车辆设备管理考核 根据各标段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建立基础设施设备数据库。 1.上级考核:根据上级部门或领导反映核实后列入考核。 2.本级考核: (1)定期考核:按标段内全数列入考核。 (2)随机考核:不定期随机抽取。 3.社会监督考核:根据来电、来信、来访、便民服务平台和领导指示,由环卫部门以“环卫工单”形式进行派发,并按《环卫工单处置规范》进行考核,列入统计数据内。 4.第三方考核: (1)定期考核:按标段内全数列入考核。 (2)随机考核:不定期随机抽取。 四、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考核内容:按环卫作业规范内容执行。 扣分标准:按《环卫服务外包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详见附表,下称考评细则)执行,采取累计制。除明确规定扣款数量的条款外,上级考核按每分1000元扣款,本级考核和社会监督考核按每分1000元扣款,第三方考核按每分100元扣款,在支付合同款时按月扣除。 五、奖惩措施 作业单位在合同期内当月考核扣款超过月合同金额的10%,或经查实工人数量少于定额的95%,或重大活动期间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作违约处理。 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附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扣分细则 (一)管理标准 1.各路段人员配备达到标准,工具配备到位。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扣3分/人,未配备相应工具的,扣1分/人。 2.作业人员统一规定的反光环卫服。作业服装需配备春秋、夏装各2套、雨衣、雨鞋各1套。 未统一着装扣1分/人。 3.作业人员无聚堆闲聊、瞌睡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发现瞌睡、闲聊等扣0.5分/人次。 4.作业人员无焚烧垃圾行为。 发现扣5分/起。 5.快速保洁电瓶三轮车必须有专车专用。 作业车辆设备未配备达标的,扣1分/辆。 6.作业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工具摆放整齐。外表无乱挂放,不得遮挡公司名称、号牌,不准装载与车辆不相符的物品。 发现不符扣2分/次,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次。 7.各类机械化作业车辆、电瓶车辆、保洁车辆等配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最低数量,采用符合甲方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 机械化作业车辆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配置要求的,扣2分∕辆;电动车辆或保洁车辆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配置要求的,扣1分∕辆。未按规定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的,每次扣0.5分/辆。 8.作业文明,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噪音、污水、臭味、苍蝇、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不发生与他人争吵、辱骂、斗殴、窃取他人财物等情况。 发现未采取措施,具有明显扰民现象,扣1分/起;发生与他人争吵情况扣2分/起,发生辱骂他人情况扣2分/起。 9.环卫工单严格按《环卫工单处置规范》办结,日常巡查发现的同一问题中标方拒不改正,或数字城管等出现连续重复案卷的。 环卫工单处置、回复不及时的,扣1分/次。对于同一区域同类问题发生两次以上的按考评细则加倍扣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的,扣10分/次。 10.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如遇上级检查、庆典等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及时加强保障措施,确保作业质量。 未落实巡查机制的扣1分/次,保障措施不到位扣2分/次,未采取措施扣3分/次。 11.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上访影响环卫所及上级单位正常工作的。 视情况扣1-10分/次。 12.乙方未按规定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 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的扣1分/人。 (二) 作业质量标准 (A) 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清扫7:30前结束,清扫与保洁作业需无缝对接。 清扫延时完成,每路段扣1分/次;未按规定时间保洁的,扣1分/次。 2.道路做到从墙根到墙根的保洁,快慢车道、人行道(含过水沟)、公园、广场、桥面、桥堍(含桥洞)、车行隧道、人行地道、绿化绿地、闲置地块、断头路、开闭所、工具房等保持整洁。做到无垃圾包,无杂草,无散落垃圾,无烟蒂、积泥、积水、污迹。 零星垃圾10米×10米范围内超过1处扣1分;烟头10米内超过2个扣1分;成堆垃圾未及时清理、侧沟侧石积泥等扣1分/处;道路杂草、散落垃圾、落叶、枯枝、动物粪便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处,形成脏点死角的视情况扣1分/处。 3.各街巷交界处延伸保洁5米,不得出现保洁真空路段。 发现有真空路段的扣0.5分/处。 4.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河道、绿化等其他区域倾倒清扫垃圾。不得将垃圾、积泥直扫扫入道路两侧、绿化、河道或窨井眼下水道。 垃圾漏清扣1分/处;向其他区域倾倒垃圾的扣2分/起,情节严重的扣3分/次;窨井眼堵塞的扣0.5分/次。 5.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其他垃圾单独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的,视情况扣2分/次。 6.落叶季节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清扫落叶。 落叶清扫不及时,视情况扣1分/路段。 7.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路面铲雪除冰(桥面融雪)等作业。雪后,及时清除道路两侧残雪雪堆。 残雪未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的扣1分/处。 8.施工车辆抛洒导致的路面污染,应及时清除,需进行道路冲洗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到路面见本色。 清除不及时的,扣1分/处。 9.道路中间隔离栏、墩下面,按作业要求冲洗清扫,做到无杂物、路面见本色。 栏、墩下面不及时清除杂物、泥沙的扣1分/处。 10.及时收集清理果壳箱内垃圾,确保不满溢。保持果壳箱内外清洁,周围无抛洒、留存垃圾,地面无污迹。 垃圾满溢扣1分/处;外表或周边地面不洁扣1分/处。 11.果壳箱损坏及时报修,外表无乱涂贴,标识齐全、完好。 标识缺损或果壳箱损坏未及时报修,扣1分/只。 (B) 机械化作业 1.按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进行作业。 未按规定时间、线路、频次作业的扣2分/辆.次。 2.环卫机械化作业应使用GPS定位、行车记录仪等系统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信号输出须与环卫管理部门联网。 未安装导航及行车记录仪或故意损坏扣2分/车,信号未正常输出的车辆扣1分/车.次。 3.由于天气原因调整作业时,应向环卫所汇报后由环卫所批准后通知调整作业。 未汇报一次扣1分。 4.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同时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 发现上述情况扣1分/次,并负责处理造成的影响。 5.作业车辆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规定开启提示音乐、警示灯、夜间作业示宽灯。 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的扣1分/次。 6.洗扫车在非特殊气候情况下必须采取湿扫,当气温≤5℃时,应暂停桥面、坡道、高架的冲洗及清洗作业;当气温≤2℃时,所有路面及附属设施冲洗及清洗作业应停止,道路清扫采用不喷水作业方式。 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的扣1分/次。 7.作业车辆由于故障或发生事故,其它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作业,应与环卫所及时联系或租用其它车辆代班。 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 8.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查制度,必须确保出车车况良好。 未建立车辆管理制度的扣2分。 9.车辆统一喷涂,保持标识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 标识不清或车辆车容不洁的扣1分/辆。 10.车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24小时调度。 调度不力或不及时的扣1分/次。 11.车辆按规定要求停放。 未按规定要求停放的扣1分/辆。 12.车辆按规定地点取水、排水,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并记录好加水量。 未在规定地点取水、排水的扣2分/辆,周边环境脏乱的扣0.5分/次。 13.机械化车辆作业行驶速度及副发动机转速按规定参数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执行的扣1分/辆。 14.机械化作业应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并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 如发现有车辆空转、空路的,扣2分/次。 (C)垃圾收集清运 1.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 清运后地面未清洁1分/处。 2.生活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每日不少于二次收集,第一次收集必须在7点前完成(可根据季节等原因进行调整)。所有路段需确保垃圾及时收集,确保垃圾不满溢。 垃圾漏清扣1分/处,延时完成扣1分/处;垃圾满溢扣1分/处。 3.收集结束后垃圾容器及时复位、摆放整齐。垃圾桶(箱或房),门盖及时关闭。 垃圾桶(箱)未及时复位扣0.5分/处,摆放不整齐、门(盖)未关扣0.5分。 4.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 未密闭运输、沿途抛洒扣1分/次;情况严重扣2分/次。 5.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发现上述情况的扣1分/辆。 6.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发现上述情况的扣1分/辆。 7.生活垃圾运至指定中转站点,在进入中转站点后的排水、卸料等作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服从相关人员指挥。 垃圾未经同意运至非指定中转站点的,扣5分/次;不遵守中转站点管理规定的,扣1分/次。 8.建筑装潢垃圾及时分类清理,统一清运至建筑装潢垃圾处理场。 清理不及时的扣1分/次,形成脏点死角的扣1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的扣2分/次。 9.垃圾容器每日清洗,做到垃圾房(箱)墙地砖砖面无积灰、污迹、乱涂贴,确保垃圾桶内外干净整洁。 未清洗干净扣1分/处。 10.发现垃圾容器缺失、损坏的及时汇报并增添、维修、更换。 增添、更换、维修不及时扣1分/处。 11.蚊蝇孽生季节及时消杀(消杀时间为:6月-10月),做到基本无蝇。 规定时间未消杀的,扣1分/日;消杀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分/处。 12.垃圾房(箱或桶)周边无污水积存、外溢,保持下水口清洁、排水畅通。 周边污水、下水道堵塞未清理扣1分/处。 (D)黑色广告清理 1.一级道路乱涂乱贴出现后的0.5小时内未清理完毕。 未及时清理的扣50元/处,对于已清理但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25元/处。 2.二级道路乱涂乱贴出现后的1小时内未清理完毕。 未及时清理的扣40元/处,对于已清理但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20元/处。 3.三级道路乱涂乱贴出现后的2小时内未清理完毕。 未及时清理的扣30元/处,对于已清理但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15元/处。 4.每月不定期对配备人员进行核查,乙方必须确保人员配置到位。 人员未配备到位的,扣5分/人。 5.加强作业管理,无投诉现象。 市领导指出或媒体曝光(包括电子城管及市民投诉)扣0.5分/起;接待活动中受到批评,影响我市声誉的扣20分/起。 (三)安全生产 1.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 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扣5分。 2.办公及作业场所必须消防安全器材。 未配置消防安全器材的扣2分/处,到期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处。 3.按时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记录。 无安全生产台账的扣3分/次,记录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记录的扣1分/次。 4.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无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扣5分/次。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30分/次,在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加扣20分/人次。 (四)内部管理 1.内部规章制度齐全。 规章制度不齐全的扣1分。 2.作业方案完善,按规范执行。 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 3.上报的数据材料准确性与及时性。 上报不及时的扣2分/次,发现弄虚作假的扣5分/次。 4.保洁工作不到位,受到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的。 扣5分/次。 环卫工单处置规范及处置时限 为规范环卫事(部)件的处置管理,提高环卫工单办理效率和处置成效,实现环卫管理问题的快速发现、及时处置、有效监督,切实提高城区环卫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工单形成 一般信访来电、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市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反映中标单位责任范围内的环卫事件,环卫所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环卫管理问题,需环卫责任部门和单位处置的,形成环境卫生工单。 二、工单类别 根据环卫管理作业的内容,环卫工单主要分为以下类别:暴露生活垃圾堆、保洁消杀不到位、路面抛洒滴漏、垃圾容器满溢、环卫设施缺损、无主建筑装修垃圾及渣土、废弃家具设施、作业车辆不整洁、车辆乱停放、未按规定着装。 三、处置流程 1.上级部门下派工单:由环卫所根据工单内容进行审核后分类处置。 (1)不属责任范围的,说明情况并直接回复。 (2)责任范围内的,形成环卫工单,派发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根据工单内容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环卫所回复处置结果;环卫所向上级部门反馈处置情况,上级部门核实处置情况并结案。 2.环卫内部工单 环卫所根据信访来电反映和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环卫管理问题形成工单,以书面形式派发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根据下派工单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环卫所回复处置结果,环卫所核实处置情况后结案。 四、处置要求 1.各责任部门分别落实一名主要业务管理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卫工单的处置工作,根据工单内容类别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逐级回复处置情况,并要做好工单派发、处置、核查记录。 2.各类环卫工单的处置时限见附表《环境卫生工单处置时限表》。处置时限是指从派单到回复处置结果的时间要求。 3.工单处置回复用语要简洁明了、表达清晰、客观真实。 4.环卫工单处置情况是环卫所对各责任部门作业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处置情况对照考评细则进行扣分。 附表:环境卫生工单处置时限表 类别 内容 处置时限 暴露生活垃圾堆 主次干道两侧、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区域 15分钟 背街小巷、支路道路、绿地等 30分钟 保洁不到位 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区域保洁不到位 15分钟 背街小巷、支路道路、绿地等保洁不到位 30分钟 垃圾容器不洁等 30分钟 路面抛洒滴漏 车辆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遗撤污染路面 1小时 垃圾容器满溢 主次干道两侧、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垃圾容器满溢 20分钟 背街小巷、支路垃圾容器满溢 30分钟 环卫设施缺损 照明设施维修、标识牌更换等 3小时 瓷砖修补、地面小修、下水管道修理 24小时 作息点较大范围的整修 1周 无主建筑装修垃圾及渣土 少量(保洁员可处理) 0.5小时 较大量(0.5吨机动垃圾收集车可处理) 3小时 大量(需大型机械设备) 8小时 废弃家具设施 长期占道摆放无主家具设备 3小时 作业车辆不整洁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保洁车辆等外观破损、不洁。 3小时 动物尸体 主次干道两侧、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区域 20分钟 背街小巷、支路等区域 30分钟 备注:工单下派时间在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主要为夜间时段,不含节假日)之外的,根据环卫事(部)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另行确定处置时限。 环卫工单 编号:()号 承办单位 派遣时间 工单类别 工单来源 问题地点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 承办单位应在自收到本通知后()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至工单签发单位。 督查人员 备注 联系人:电话:邮箱: 环卫工单反馈表 编号:()号 承办单位 反馈时间 工单类别 工单来源 问题地点 整改情况 (附相关文字说明及整改后照片) 完成时间 备注 联系人:电话:邮箱: 二、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一)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 1.1.投标函; 1.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4.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5开标一览表; 1.6.投标报价分析表; (二)响应文件二(资格部分)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2.4.2提供车辆配置证明或承诺:(车辆配置证明按列B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承诺书三): 序号 列A 列B 响应单位须提供车辆(设备)最低配置总数 响应单位投标前须自有或租赁车辆(设备)最低配置(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总质量≥15000kg洒水车2辆、总质量≥18000kg清扫一体车2辆、四轮电动收集车(辆)6辆、快速保洁车(辆)28辆、二轮电动巡查车(辆)2辆 总质量≥15000kg洒水车2辆、总质量≥18000kg清扫一体车2辆 注:1.上表中车辆重量为行驶证上总质量,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重量应≥上表所要求的对应车辆重量。(车辆数量不得少于上述配置) 2.成交单位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须提供上表中列A所要求的最低车辆配置。 3.投标前须提供不少于上表列B中所要求的投标前自有或租赁车辆配置,其余车辆须提供中标后配齐上述车辆最低配置总数的承诺书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响应文件三(其他资料) 3.1.投标单位情况表; 3.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3.3.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 3.4.其他补充资料; (四)响应文件四(技术部分) 4.1.服务条款偏离表; 4.2.商务条款偏离表; 4.3.服务人员表(一)及相关人员社保证明等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4.4.承诺书(承诺书一、承诺书二); 4.5.详细的服务管理方案(如有); 4.6.服务人员表(二) 注: (1)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四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3.1、4.1-4.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二(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三(其他资料)和响应文件四(评分要点及技术要求)中不得出现报价,备品备件、易损件除外。 三、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响应文件制作 1.各响应人登陆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用——苏州市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安装,使用该软件制作网上响应文件,最后使用ca锁主锁签章,可用主锁或副锁进行加密生成。开标时需使用同一把加密的CA锁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 2.投标制作工具会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SZTF)和非加密文件(.nSZTF),需要在系统里上传加密文件。 3.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 4.制作响应文件时需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无效响应。 5.响应文件四上传时需按第四章评审办法中评审内容响应文件组成要求上传至对应节点,否则无效响应。 (二)、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询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2.响应人应按《询价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询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3.响应人应对询价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6.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三)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询价时间的公告为准。 3.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相关事项: 1.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询价程序的,可以在询价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询价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询价响应单位。 十、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系人:庄婷婷 联系方式:0512-60905852 十一、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询价供应商投标时应自行考虑合同签订时至服务期内的价格风险因素,严格执行询价成交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2、询价小组将与询价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并给予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平等的询价机会。 3、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4、凡涉及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5、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采购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章询价采购程序 一、询价流程: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 2.询价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供应商登录“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参与开标过程。 3.询价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截止时点:进入询价环节前。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5.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应当对符合资格的询价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询价供应商。 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二、项目评审 (一)询价小组 1.询价小组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求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再随机抽取使用。 2.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3.询价小组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评审过程 1.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项目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等相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三、项目成交 (一)项目成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 3.采购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重新评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三)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成交公告,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响应无效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 (1)供应商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有重大偏离 (5)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6)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 (7)询价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2.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理由告知相关供应商。 五、项目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询价采购过程中,如遇到交易中心出现断电、断网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章评审办法 一、成交规则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的响应内容需全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询价小组各成员独立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询价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询价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询价小组对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结果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服务类项目中投标人若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如退休人员),将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三章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投标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 本次采购的服务数量、服务要求的符合性(响应文件四中4.1) 2 服务时间、付款方式、服务期等承诺(响应文件四中4.2) 3 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及其他条款(响应文件四中4.3,4.4,4.5,4.6等) 注: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时需按表格中响应文件组成要求上传至对应节点,否则无效响应。 第五章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采购人):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采购编号号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服务项目:; 1.2服务内容:; 1.3服务要求:;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合同。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六、货款支付 6.1结付程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10%) 6.2结付期限: (1) (2) 6.3乙方收款账户: 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 七、税费负担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管理事项 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通讯线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和附件。 (4)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5)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 9.2乙方责任 (1)乙方在入驻前,应提前向甲方提供入驻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项目并正式履行项目合同,并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完成所有人员的进场。 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入驻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或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录取。 (2)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安排在项目内工作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或调整岗位。如确需作出调整的,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适的替代人选,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出调动,上述范围以外工作人员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当月向甲方进行备案,否则根据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扣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法达到招标书及合同相关约定或甲方各项要求的,项目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人员安排到位,甲方不承担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配置给甲方的工作人员,如需在本项目内临时调配的,需书面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 (5)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动、调整工作人员的,根据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扣分。 (6)乙方在从事人员外包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业务外包期间,乙方派驻甲方员工因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亡后应享有的工伤待遇,以及因甲乙双方合作关系变化,造成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十、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1.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2在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1.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11.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5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12.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其他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询价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构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人: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验收方案 为有序衔接中标单位进场前验收及日常督查考核,特制定方案如下: 验收步骤 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横扇街道环卫部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站)进行人员及车辆清点,符合人员及车辆配置最低标准予以进场保洁,中标单位进场保洁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予以2022年横扇街道辖区内公路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日常考核按照采购文件考核办法实行。 人员及车辆验收标准 人员验收: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中标单位进场人数须达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要求人数的100%。 车辆验收: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中标单位进场车辆须达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要求100%(详见附件2)。 人员验收表 公司名称 序号 姓名 工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进场日期为:年月日 验收人: 车辆验收表 公司名称 序号 车辆 规格(吨) 驾驶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牌 照片 1.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2.进场日期为:年月日 3.验收人: 第六章附件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吴江分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询价活动。授权代表在询价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三者齐全,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附件2:响应承诺书 响应承诺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我们收到贵方号询价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询价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们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我们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人工、设备、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间的一切费用。 3、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4、我们同意按询价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6、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询价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们愿意按照贵方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网上响应文件,并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9、我们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总报价(元) 其中:环卫补贴(元)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本表中的投标总价报价为综合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人工、设备、耗材、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间的一切费用。 附件4:报价分析表 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岗位名称(未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月) 服务时间 1 人员工资 2 人员社保 3 高温费 4 …… 合计 序号 岗位名称(未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天)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天) 服务时间 1 加班费(国假日) 2 加班费(双休日) 合计 序号 岗位名称(已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月) 服务时间 1 人员工资 2 高温费 3 意外险 (元/人·年) 4 …… 合计 总计 本单位在本项目中投入未退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注: 1、★本项目人员最低费用至少包括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意外险,响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人员最低费用和环卫补贴的总计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遇法律法规规定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280元),社会保险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规定最低社会保险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社会保险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1041.25元)。投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法定国假日加班费,法定国假日按每年11天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双休日加班费,一年按52周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高温费(服务期限涉及6月、7月、8月、9月)按高温作业人数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3、★已退休人员每月人工费用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条目 总价(元) 1 环卫补贴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分析表一加表二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办公设备、服装、垃圾清运、税金、维护、利润等如需涉及的各项费用。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 附件5:服务人员表 服务人员表(一)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1 项目经理 2 项目管理员(2名) 注:服务人员表(一)只须填写上述人员信息,其余项目人员须在附件7服务条款偏离表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服务人员表(二)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未退休人员 人数(文件所要求的最低配置数) 工作时间(例:上五休二)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若上六休一,天数=(52*7-52-11)*人数 若上五休二,天数=(52*7-52*2-11)*人数 合计 序号 退休人员 人数 工作时间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合计 序号 法定国假日岗位要求 人数(文件所要求的最低配置数) 工作时间 法定国假日总天数(人数*11天) 1 各岗位合计 11天 合计 序号 增加替班人员(如有) 人数 工作时间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1 (岗位) 2 …… 合计 总计 注:1、服务人员表(二)为所有人员全年总上班天数合计数。 2、替班人员的岗位如有实质性要求,请将相关材料上传在本表附件内,否则为无效响应。 3、如无替班人员,本表及附件可不上传。 附件6:管理服务方案 管理服务方案 提示: 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的管理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7: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询价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说明 说明: 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询价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付款方式 3 合同主要条款 … … 说明: 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响应单位情况表 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生产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年万元 实现利润 年万元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0:承诺书 承诺书一 本公司承诺配备的机动车驾驶员均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并于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人员要求。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二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防疫方案,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三 本公司承诺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配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设备)最低配置总数,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车辆(设备)要求。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询价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 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21 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