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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2022年太湖蓝藻打捞及处置磋商文件2

  • 2023-10-03

项目名称: 2022年太湖蓝藻打捞及处置磋商文件2

项目编号: SZGZ2022-WI-C-001号

招标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苏州创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意外伤害险蓝藻打捞及处置人身安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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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2022030098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建刚 地址:吴江区北举路228号 电话:0512-63312357 乙方:苏州创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金龙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菀坪社区校园弄2-9号 13801557896 电话: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核准服务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 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 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甲乙 s 双方就SZGZ2022-WI-C-001号2022年太湖蓝藻扛捞及处置事宜,在自愿、平等 长 互利、依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书。 心 合同内容:2022年吴江区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军运港以西到朱 家港以东外太湖沿线水域,约12千米,太湖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服务。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 (三)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值玖拾陆万达 任伍佰贰拾伍元整(¥2967525.00),其中,打捞水草及漂浮物综合单价贰佰柒 拾伍元整(Y275.00))元/吨,打捞蓝藻综合单价贰佰壹拾玖元整221,00) 元/吨,磋商总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打捞服务的需要的人工费干包括入人员工资5所! 飞 社保、保险、各种加班费,夏季高温费等)、打涝物送至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 u堂 Ossscan 色临 121 打捞工具和打捞船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船只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的费用、考核 金、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以及在执行 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步骤: 1.每三月支付一次打捞费用 每个月合同结算价款=成交单价*每月实际打捞吨数一当月考核后扣除的款 项(考核标准见《太湖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考核制度))预算金额是按往年 打捞量估算,若超出预算,按实际打捞量结算。 2.打捞上的蓝藻运送至指定藻水分离站,由双方确认吨数,实际吨数以双方 确认签字及影像资料为准;打捞的水草及漂浮物经巡查人确认吨数后由成交方自 行安全无害化处理(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在首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其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 单、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予支付。 4.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在次月20日前向成交单位支付。 5.结算时须提供合格的销售发票及其他必要材料(如有)。 6.本次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 内且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在服务期满且服务 缺陷更正3个月后,并配合采购方和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履约保证金收取 部门退还。如成交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 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成交人的账户。 (五)成交单位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期限有减少,按实结算。 三、合同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或实际结 算合同价满300万元人民币(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四、打捞要求:见合同附件(蓝藻水草技术标准) 五、打捞考核标准:见合同附件《太湖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考核制度)。 丙 设 建 淘房人 六、其它 传 中 < 1.乙方除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 UE 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些保险种类由Z万, 板 立 Dsesoo7saply 物 自行选择)。 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 使用。 3.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交至甲方财务部,履约保证金 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保险单据证明,从进场服务起一个月 内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电子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社保号), 及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复印件。 5.若甲方查到乙方提供的人员信息不符(含社保),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该人 员费用(含社保费用或保险费用);若虚假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 乙方履约保证金,清退出场。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 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 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中止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 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用重新提供的服务来弥补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 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财牧渍闷按 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具的质量保日 ML 来 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叔向之方提出。的 市干 arrt: 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周 Cosasoorsariy 碎 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 案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九、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转让和分包 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2.本采购工程不接受分包。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 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 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策二 方式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是; 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 后生效,同时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 询 蚂 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脏两鸥本谷今多 房地 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苏州公正建设咨询居地产评估 N 有限公司备存。 这T道 P KRoSgsoo,SEaEY 十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十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乙方各执伍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 代理机构一份。 附件一: (蓝藻水草技术标准) 附件二: (太湖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考核制度 年 附件三: 月太湖(水草)打捞处置月考核成绩汇总单 附件四 :太湖蓝藻(水草)问题处置单 附件五: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横扇街道)年月蓝藻(水草)打捞结算 清单表 附件六:年 月太湖蓝藻(水草)打捞数量极度统计确认表 (以下为盖章部分,无正文) 民政片倬 Tell 经 3人6 ?rie G在 保 洁 3IH 优 品 爱 乙方(盖章会I 甲方(盖章): soe E 陂天 本 三 at TJ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大运 -HIt 磊 军 Rt 32 130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出来 3 0341 签约日期20220年3月2日 2r1m2003地0/ 咨 设 确 建 Srtl 曰 造 H 长 鑫 盖 霎 DDoS滨RoT8IY 些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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