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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03

项目名称: 2009507a-5c27-4c1d-907b-2498386d7f4f

项目编号: KSZC2022-G-126

招标公司: 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保洁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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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项目编号:KSZC2022-G-126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项目编号:KSZC2022-G-126 昆山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SZC2022-G-126 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人: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采购时间:2022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采购需求 25 第五章采购合同 30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6 第一章投标邀请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2-G-126; 2.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时间:2022年10月18日13:00起(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8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CA咨询:0512-57379257。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 2.地址:昆山市北门路757号; 3.联系人:李海; 4.联系方式:0512-57555764。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梁书豪; 4.联系方式:0512-57335378。 七、投标人中标后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信息》与《报价分析表》(word档)以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2.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可在项目交易系统内完成合同下载和签订,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 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招投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二、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6.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1.1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3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 1.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必须提交“1.1-1.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二(报价部分) 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2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 2.3投标人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报价): 3.1偏离表(商务、技术)(格式见第三章);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3.3详细的校园后勤服务方案; 3.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三章); 3.5与本次招标相关材料; 3.6投标人必须提交“3.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系统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 2.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等。 2.9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未携带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结果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 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废标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中标结果 1.中标人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2.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的签订 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文档名称 标题名称 标书结构 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开标一览表 2.开标一览表 报价分析表 3.报价分析表 偏离表(技术、商务) 4.偏离表(技术、商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人员配置表 6.人员配置表 类似业绩一览表 7.类似业绩一览表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办事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人 单位2021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7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8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10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企业规模的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服务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中标后,如有申明的,务必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后,请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总报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分析表 一、人员费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合计(人数×综合单价×__个月) 1 2 3 … 合计 人员费用合计: 二、其它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合计 1 2 3 … 合计 其它费用合计: 总计 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报价为综合单价,按项目人员类别进行报价。其它费用为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确定,如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垃圾清运等。投标人中标后,请将已中标的报价分析表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4.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澄清、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6.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序号 姓名 岗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学历 证书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类似业绩一览表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备注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 8.中标信息 中标信息 序号 信息 具体内容 1 项目编号 2 中标人名称 3 中标人地址 4 中标金额 大写人民币:(小写¥) 5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 合同履行期限 7 履约保证金数额(若有) (取整到百元,无需四舍五入) 8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注:投标人中标后,请将此表完善信息,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人员数量及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可以不满足人员数量及要求,但须在招标文件中单独承诺中标后必须按人员数量及要求配置物业服务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人员数量 序号 学校名称 保洁勤杂(人) 水电工(人) 1 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幼儿园 1 2 昆山市城北富士康幼儿园 1 3 昆山高新区鹿城幼儿园 2 4 昆山高新区阳澄湖科技园幼儿园 2 1 5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3 1 6 昆山高新区西塘实验小学 1 7 昆山高新区南星渎小学 4 8 昆山高新区紫竹小学 4 9 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域小学 2 10 昆山市实验中学 10 1 合计 28 5 备注: 1.中标人须优先录用现有物业服务人员(指目前已在所聘区域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2.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配服务地; 3.以上标段中的人员数量为暂估,部分学校服务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根据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的人数及时间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如因人数及服务时间调整导致服务费用增减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项目最终根据投标综合单价结合服务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按实结算。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负责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的沟通,根据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保洁员或水电工,相关费用应列入公司管理费用,不单独报价。 2.保洁员 (1)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身高1.5米以上,具有健康证(健康证出具时间必须在进场前半年内),持证上岗,遇特殊情况的需要调换的,必须持有上岗证书。 (4)普通话标准,有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纹身或标记。 (7)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校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 3.水电工 (1)男性18-60周岁。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3)身高1.65米以上,具有健康证(健康证出具时间必须在进场前半年内),持有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遇特殊情况的需要调换的,必须持有上岗证书。 (4)普通话标准,有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解决处理突发复杂技术故障问题。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纹身或标记。 (6)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校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以下服务内容及要求是采购人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并在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保洁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学校所有的公共场所和各栋楼宇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具体要求: (1)室内公共部位卫生必须每天清扫2次以上,拖洗1次并全天保洁,达到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墙面、天花板基本无污迹、无蛛网;踢角线、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公共的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明镜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各种设施外表(如公告栏、消防栓箱等)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厕所无臭味、无污垢;及时清理学校安排的板报以外的乱贴乱画。 (2)绿化带、草坪上、道路及两侧地面、各栋楼宇外侧地面、运动场、球场等活动场地必须每天清扫2次以上,做到无杂物、垃圾;室外果皮箱垃圾每天清理一次,实行袋装并按时清运至校内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工作由环卫所负责)。非保洁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等由学校协调相关责任人清运处理。 (3)完成迎宾、迎检、迎新的突击性卫生清扫清运工作;负责学校所有室外下水道,化粪池的疏通。 (4)根据季节和环境的需要,不定期进行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杀毒,创建卫生健康的环境。 2.水电工工作内容及要求 (1)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突发故障,需随叫随到。 (3)符合值班电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积极主动与学校协调做好工作。 (5)建立日常的保养、保修制度,定期进行保养,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6)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工作。 (7)需进行设备设施养护,设备更换时为招标人提出建议,在维护保养时符合或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挂牌服务,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中标人为其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统一工作服。 (2)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综合性项目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各类人员必须持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 (4)接受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对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三、考核要求: 以下考核要求为采购人对供应商中标后的最低考核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并在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目的 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环境卫生和维修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提高维修、保洁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维修、保洁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使维修、保洁公司按照物管要求切实履行维修、保洁管理的措施,为学校师生提供更优质和完善的服务,特制订学校维修、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方法 以抽查和调查表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指定总务等部门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指纹打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汇总一次。 (三)考核细则 1.人员配备情况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配齐物业保洁、水电工所有人员,发现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请假同意而缺少人员的,扣500元/人,并扣除相应人员费用。 2.卫生工作(保洁) (1)在岗人员未按要求整齐着装,扣除200元/起。 (2)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日保洁任务。扣除200元/起。 (3)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周保洁任务。扣除500元/起。 (4)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月保洁任务。扣除1000元/起。 (5)卫生洁具存放不整齐有序,有乱丢乱放现象的。扣除200元/起。 (6)在保洁区域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的。扣除200元/起。 (7)保洁区域内不节约用水、电资源,发生长时间跑、冒、滴、漏现象的。扣除200元/起。 (8)遇到公厕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时,不及时上报维修的。扣除200元/起。 (9)在岗人员在工作期间人数不足,或外出或离岗未及时向学校请假的。扣除500元/起。 (10)利用保洁之便,偷盗师生物品的,扣除1000元/起,情节严重的扣除5000元/起。 (11)在工作职责范围以内,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500元/起。 (12)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的。扣500元/起。 3.电工 (1)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的,扣200元/起。 (2)在岗期间不得睡觉。违者扣除200元/起。 (3)未按照岗位要求配足配齐电工相关设备的,扣除200元/次。 (4)物业人员监守自盗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2000元/起。 (5)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扣200元/次。物业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500元/次。 (6)台账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扣200元/次。 (7)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500-2000元/起。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5000元/起。 (8)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以内工作时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500元/次。 (9)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2000元/起。 (10)没有提前通知校方而更换人员的,扣500元/起。 四、供应商中标后要求: 以下要求为采购人对供应商中标后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并在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挂牌服务,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服装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服务人员须持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所有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或体检证明。 3.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 5.因校园的特殊性质,中标人应有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经验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责任在提供服务时履行保密义务。 6.服务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工作过程中因中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 8.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9.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应提前15天告知采购人。 10.中标人支付服务人员的人工费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11.中标人为全部工作人员交纳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社会保障金。 12.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最低社会保障金如有调整采购人有权作相应的调整,中标人均须无条件接受。 13.服务人员工作工具物资、消耗品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正常消耗范围内)。 1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及校方无关。 第五章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据中标结果,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乙方负责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结束日期为年月日。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人员配置表: 序号 学校名称 保洁勤杂(人) 水电工(人) 1 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幼儿园 1 2 昆山市城北富士康幼儿园 1 3 昆山高新区鹿城幼儿园 2 4 昆山高新区阳澄湖科技园幼儿园 2 1 5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3 1 6 昆山高新区西塘实验小学 1 7 昆山高新区南星渎小学 4 8 昆山高新区紫竹小学 4 9 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域小学 2 10 昆山市实验中学 10 1 合计 28 5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 合同总价款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该后勤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10%,余款由甲方按月支付; 2.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每月乙方的考核平均值付款,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的90%/36)-考核扣款。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账户。 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考核表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年、季度、月度计划等管理档案资料,每月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 2.主动积极地接受行业管理主管部门、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对相关工作负有相关责任。 3.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每月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4.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5.乙方在从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对甲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确保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体检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组织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7.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8.本合同终止时,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者本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撤回全部服务人员,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服务公司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和甲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工具,自然损耗除外。移交的资料档案应具备完整性,如不配合甲方进行移交的,将扣除其服务费并追究相关责任,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场,则乙方遗留在甲方场所的所有物品均视为乙方丢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9.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一切义务的,甲方可以加收违约损失赔偿,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3.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付款逾期第5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60日后,乙方有权终止其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8.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乙方在接受甲方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校方提出整改意见后,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 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八条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5.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备案机构: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项目理解、管理流程及制度、校园消杀方案、应急预案等。总分值为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部分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打分,然后通过评标系统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评标报价和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 二、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投标人认定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 (三)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 (四)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三中提交。 (五)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三、评标标准 (一)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各标段评审指标 初审评审指标 指标 描述 分值 资格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 复审评审指标 评审类别 评审项 评审规则 分值 价格部分(10分) 评审指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0 技术部分(90分) 项目理解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需设置明确工作目标,提供符合需求的工作内容分析,制定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工作计划,制定符合需求的高质量的服务标准,每项内容详细完整的得3分,最高得12分。 12 管理流程及制度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每项内容详细完整的得3分,最高得12分。 12 消杀方案 投标人提供疫情期间的消杀方案(消毒区域覆盖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病媒生物传播途径做好应对措施,切实保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方案应包括消毒区域,消毒方式,消毒要点,消毒剂及浓度和注意事项,详细完整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进场方案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进场方案,包括人员和设备进场、疫情防控等2项内容,每项内容详细完整的得3分,最高得6分。 6 应急预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全流程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处置方法等,阐述清晰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 8 活动保障方案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制定大型节庆、会议、接待等的保障措施,从人员安排,设施配置,组织方案方面进行阐述,上述内容叙述清晰,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6 人员培训方案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及时间,培训方式及对象,上述内容叙述清晰,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6 ▲规范用工 履行合同期内,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人员的招收、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参加社保等)的承诺的得3分。 3 ▲项目经理配置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经理证书、以上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标书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学历证明须提供学信网截图或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书,否则不得分。 4 ▲人员证书 投标人拟派水电工具备高压或低压电工证的,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 标书内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8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张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标书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6 ▲荣誉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标书内须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公共物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共6分。 标书内须提供合同和部分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6 备注: 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分值低于75%的视为无效投标。 2.涉及评审的资料均需电子件形式上传,本项目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仅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4.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但允许总公司使用其分支机构的人员、证书、业绩、荣誉等参与投标。 5.打“▲”项目为客观分。 全文完 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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