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JJC2022-G-022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 2023-10-03
项目名称: SZWJJC2022-G-022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ZWJJC2022-G-022
招标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来源: 苏州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WJJC2022-G-022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WJJC2022-G-022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SZWJJC2022-G-022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采购内容: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2022年6月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2 采购预算(元) 人民币伍佰肆拾伍万元整(小写:5450000.00元) 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现场勘察 无 5 投标答疑会 网上答疑 6 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投标文件壹份 7 投标货币 人民币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开始时间 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2年7月1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采购文件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 五、公告期限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一、总则 8 二、投标人 8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8 四、投标文件说明 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六、开标和评标 13 七、授予合同 16 八、其他事项 1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采购内容 41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8 一、评标办法: 58 二、评分标准: 60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就其所需的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JJC2022-G-022 项目名称: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区域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肆拾伍万元整(小写:54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肆拾伍万元整(小写:5450000.00元)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釆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岗位 ★人数下限 ★性别 ★年龄要求 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 管理员(含现场负责人2人,项目经理1人) 3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案卷处理员 1人 不限 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保洁员(含垃圾清运工) 72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不少于10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服从采购方统一安排。 上六休一 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7:3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7:30-11:00,13:00-17:00,快速保洁(双班保洁)7:00-21:00。 机动车驾驶员 7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须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投标文件提供响应承诺书。否则为无效响应。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核查)。 上六休一 早上6:30-10:30 下午12:00-14:00 晚上20:00-22:00 早间大扫(机械)7:30前结束,下午(机械)14:30分前大扫结束。常规冲洒作业时间:机动车道上午7:30前及10:00前各一次,下午14:00前及16:00前各一次。 三轮快速保洁车驾驶员 10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不少于5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7:30-11:00,13:00-17:00,快速保洁 四轮垃圾收运车驾驶员 5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5:00-10:00(各类垃圾清运), 19:00-22:00(各类垃圾清运) 辅助工 5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5:00-10:00(垃圾清运), 19:00-22:00(垃圾清运) 应急巡查安全人员 2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1、合计人数不少于105人。服从采购方人员安排,如有人员临时请假(需经采购方同意),须及时补足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已退休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人员配置清单中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3、★法定国假日每日需86人在岗(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少于26人),全员发放高温补贴。 4、★投标单位应按照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为未退休人员支付工资和社保,并按规定支付双休日及法定国假日加班费。 5、★投标单位须为所有环卫一线工作人员(保洁员(含垃圾清运工)、机动车驾驶员、三轮快速保洁车驾驶员、四轮垃圾收运车驾驶员、辅助工、应急巡查安全人员),即除管理员、案卷处理员以外的所有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环卫补贴3280元(含第十三月工资2280元及春节慰问金1000元),如人员数量正偏离,按正偏离后的人员配置数量*3280计算,环卫补贴计入投标总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考核达到75分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3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商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2.各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http://sz.jsggzy.jszwfw.gov.cn/wjqfzx/wjCity.html),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同时可下载招标文件。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3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只能从“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3.4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9:30(北京时间) 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先签到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如未签到,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 远程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9:30(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2年7月11日9:30至9:5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室(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可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参与开标过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2)投标单位应提前完善自己的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电脑配置,浏览器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详见演示视频)。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为利于采购过程中澄清说明等环节的进行,建议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 (3)登录前需安装好驱动: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204&ZtbSoftType=DR (4)如使用“环境修复工具”仍无法解决登录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单位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观看“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并按照视频内容进行操作。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将延迟解密时间或另行确定开标时间。 远程开标过程中如远程解密、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技术支持电话:0512-63985015,QQ:578897795。 (6)投标单位对开标流程有疑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开标流程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8)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 (9)如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将联系投标人签到时预留的联系方式,请保持该联系方式畅通,如30分钟内不能取得联系,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下载地址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链接如下: http://218.4.45.172:8086/wjqfzx/035001/035001001/20211019/1156fb3e-f50b-41e3-96d1-e0e51e328ef6.html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询价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6.本招标文件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负责解释。 7.质疑联系方式:0512-60905852。 8.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2-60903426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路766号 2.政府集中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系人:庄婷婷 联系方式:0512-6090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0512-60903426 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1.2采购方式 1.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说明 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2.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2.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二、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标示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4.投标人代表 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三章)。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或者苏州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9.投标答疑 9.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9.2勘察现场:不组织。 9.3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说明 10.提示与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2.投标文件组成: 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1.1投标函; 12.1.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1.4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2.1.5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2.1.6投标报价分析表。 12.2投标书二(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1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2.4.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12.2.4.2提供车辆配置证明或承诺(车辆配置证明按列B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三章承诺书三): 列A 列B 投标单位须提供车辆(设备)最低配置总数 投标单位投标前须自有或租赁车辆最低配置(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总质量≥15吨洒水车2辆,总质量≥18吨雾炮车1辆,总质量≥10吨洗扫一体车3辆,四轮垃圾收运车4辆,快速保洁车10辆。 总质量≥15吨洒水车2辆、总质量≥10吨洗扫一体车2辆 1.上表中机动车车辆总质量为行驶证上总质量,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吨数应≥上表所要求的对应车辆吨数。(车辆数量不得少于上述配置)。 2.投标单位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须提供上表中列A所要求的最低车辆(设备)配置。 3.投标前须提供不少于上表列B中所要求的投标前自有或租赁车辆配置,其余车辆须提供中标后配齐上述车辆最低配置总数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12.2.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2.3投标书三(其他资料) 12.3.1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2.3.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2.3.3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 12.3.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补充资料。 12.4投标书四(评分要点及技术要求) 12.4.1服务条款偏离表; 12.4.2商务条款偏离表; 12.4.3实质性条款: 12.4.3.1服务人员表(一)及人员实质性要求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12.4.3.2承诺书: 12.4.3.2.1承诺书一 12.4.3.2.2承诺书二 12.4.4详细的服务管理方案(如有); 12.4.5服务人员表(二) 备注: (1)投标文件由12.1、12.2、12.3和12.4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2.1.1—12.3.1、12.4.1-12.4.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将上述12.1.1—12.3.1、12.4.1-12.4.2款规定的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无效响应。 (2)投标书二(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投标书三(其他资料)和投标书四(评分要点及技术要求)中不得出现报价,备品备件、易损件除外。 13.网上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2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登陆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用——苏州市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安装,使用该软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最后使用CA锁主锁签章,可用主锁或副锁进行加密生成。开标时须用同一把加密的CA锁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 13.3投标制作工具会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SZTF)和非加密文件(.nSZTF),需要在系统里上传加密文件。 13.4网上投标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 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4.1中标人应承担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4.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14.3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4.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网上投标文件。 17.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要求处,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网上投标文件的内容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步骤进行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19.1网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递交的,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20.2投标开始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 六、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供应商登录“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参与开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1.2开标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1.4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开、评标程序的,可以进行封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开、评标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投标人。 2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2.1.1采购人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江苏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代理人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3.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3.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3.2.5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3.2.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对投标文件的审核: 23.3.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2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投标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3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算数错误的调整办法见本须知23.3.1)。 25.4请投标单位认真仔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须接受按本须知规定执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投标无效 26.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5)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 26.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在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废标 27.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具体详见第六章。 七、授予合同 29.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单位。 29.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合同的签订 31.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需求等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监督 33.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格式1: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我们收到贵方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们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人工、设备、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间的一切费用。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们愿意按照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网上投标文件一份,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9、我们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2022年月日 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备注: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三者齐全,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总报价(元) 其中:环卫补贴(元)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本表中的投标总价报价为综合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人工、设备、耗材、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间的一切费用。 格式4:投标报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岗位名称(未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月) 服务时间 1 人员工资 2 人员社保 3 高温费 4 …… 合计 序号 岗位名称(未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天)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天) 服务时间 1 加班费(国假日) 2 加班费(双休日) 合计 序号 岗位名称(已退休人员)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月) 服务时间 1 人员工资 2 高温费 3 意外险 (元/人·年) 4 …… 合计 总计 本单位在本项目中投入未退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应承担在项目服务期内所需的人员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工资、节假日补贴、伙食费、保险等)和垃圾清运费、水电、易耗品及设施维护、保洁工具、设备折旧费、年检费、车辆设备、服装费、利润、税金、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人员最低费用至少包括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意外险,响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人员最低费用和环卫补贴的总计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遇法律法规规定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280元),社会保险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规定最低社会保险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社会保险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1041.25元)。投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法定国假日加班费,法定国假日按每年11天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双休日加班费,一年按52周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高温费(服务期限涉及6月、7月、8月、9月)按高温作业人数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已退休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投标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条目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卫补贴 2 ...... 3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分析表一加表二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办公设备、服装、垃圾清运、税金、维护、利润等如需涉及的各项费用。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 格式5:服务人员表 服务人员表(一)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1 管理员(含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 2 案卷处理员 3 应急巡查安全人员 注:服务人员表(一)只须填写上述几类人员信息,其余项目人员须在格式7服务条款偏离表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服务人员表(二)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未退休人员 人数(文件所要求的最低配置数) 工作时间(例:上五休二)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1 若上六休一,天数=(52*7-52-11)*人数 若上五休二,天数=(52*7-52*2-11)*人数 2 3 4 5 合计 序号 退休人员 人数 工作时间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1 2 3 合计 序号 法定国假日岗位要求 人数(文件所要求的最低配置数) 工作时间 法定国假日总天数(人数*11天) 1 各岗位合计 11天 合计 序号 增加替班人员(如有) 人数 工作时间 全年总上班天数(除法定国假日) 1 (岗位) 2 …… 合计 总计 注:1、服务人员表(二)为所有人员全年总上班天数合计数。 2、替班人员的岗位如有实质性要求,请将相关材料上传在本表附件内,否则为无效响应。 3、如无替班人员,本表及附件可不上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格式6:管理服务方案 管理服务方案 提示: 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的管理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7: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 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付款方式 3 合同主要条款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说明: 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格式9: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生产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1年万元 实现利润 2021年万元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格式10:承诺书 承诺书一 本公司承诺配备的机动车驾驶员均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我公司将于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上述人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人员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承诺书二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防疫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承诺书三 本公司承诺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配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设备),且配置的车辆(设备)为本项目专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车辆及设备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格式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 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 格式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2022年月日 格式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2022年月日 第四章采购内容 一、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范围:道路保洁区域包括南部拓展区和东太湖旅游度假区部分路段(具体见下表),区域保洁总面积0.699684平方公里。 (1)道路保洁服务项目范围: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 长度(米) 宽度(米) 路面面积(㎡) 最少当班保洁人数 作业时间 1 中山南路 云龙路-胜地公园南 3453 50 172650 12 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7:3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 7:30-11:00 13:00-17:00 快速保洁(双班保洁)7:00-21:00 2 鲈乡南路 云龙路-吴江大道 2554 50 127700 10 3 友谊路 花园路-鲈乡南路 1741 50 87050 6 4 谊新路 中山南路-三明路 500 22 11000 2 5 友明路 中山南路-花园路 746 26 19396 2 6 胜信路 行船河路-南刘小区北门 1100 30 33000 2 7 规划支路吴江第二水厂 南厍村云龙路人口-夏蓉街 400 24 9600 1 8 夏蓉街 云龙路-军运港闸 1490 30 44700 3 9 纬一路 230省道-夏蓉街 334 32 10688 1 10 吴江大道地面道路 花园路-中山路 750 31 23250 3 11 中山路-鲈乡路 950 31 29450 3 12 鲈乡路-江城大道 1200 26 31200 4 东太湖旅游度假区路段 1 230辅道 东太湖酒店-展示馆西 3900 14 54600 4 2 230辅道 230省道-展示馆西 400 27 10800 1 3 新大堤 军运港桥-太湖大酒店南门 2600 8 20800 3 4 大堤自行车道 太湖大酒店南-军运港西 2300 6 13800 2 合计 699684 59 (2)环卫保洁服务工作范围:负责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太湖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和垃圾清运。 2.人员配置清单:(此人员配置数量为响应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响应单位所报价人员必须达到或高于以下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岗位 ★人数下限 ★性别 ★年龄要求 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 管理员(含现场负责人2人,项目经理1人) 3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案卷处理员 1人 不限 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保洁员(含垃圾清运工) 72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不少于10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服从采购方统一安排。 上六休一 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7:3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7:30-11:00,13:00-17:00,快速保洁(双班保洁)7:00-21:00。 机动车驾驶员 7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须持可驾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驾驶证(投标文件提供响应承诺书。否则为无效响应。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核查)。 上六休一 早上6:30-10:30 下午12:00-14:00 晚上20:00-22:00 早间大扫(机械)7:30前结束,下午(机械)14:30分前大扫结束。常规冲洒作业时间:机动车道上午7:30前及10:00前各一次,下午14:00前及16:00前各一次。 三轮快速保洁车驾驶员 10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不少于5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7:30-11:00,13:00-17:00,快速保洁 四轮垃圾收运车驾驶员 5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5:00-10:00(各类垃圾清运), 19:00-22:00(各类垃圾清运) 辅助工 5人 不限 男65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上六休一,5:00-10:00(垃圾清运), 19:00-22:00(垃圾清运) 应急巡查安全人员 2人 不限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未退休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信网截图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app配合采购方工作。 上六休一,工作时间8小时,迎检等特殊情况按街道安排调整。 1、合计人数不少于105人。服从采购方人员安排,如有人员临时请假(需经采购方同意),须及时补足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已退休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人员配置清单中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3、★法定国假日每日需86人在岗(其中未退休人员不少于26人),全员发放高温补贴。 4、★投标单位应按照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为未退休人员支付工资和社保,并按规定支付双休日及法定国假日加班费。 5、★投标单位须为所有环卫一线工作人员(保洁员(含垃圾清运工)、机动车驾驶员、三轮快速保洁车驾驶员、四轮垃圾收运车驾驶员、辅助工、应急巡查安全人员),即除管理员、案卷处理员以外的所有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环卫补贴3280元(含第十三月工资2280元及春节慰问金1000元),如人员数量正偏离,按正偏离后的人员配置数量*3280计算,环卫补贴计入投标总报价。 注: 上述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如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服务方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同时要准备好一支突击队伍,随时应付各种突击工作。 (2)该项目管理员、案卷处理人、应急巡查安全人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后采购方按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验收,其余服务人员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应将所有人员配备到位。若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人员,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4)本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中所要求的人员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最低人员配置,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人员岗位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各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人员配置进行测算调整(人员不可跨岗位工作,岗位指人员配置清单要求中的第一列要求),并按调整后的人数进行报价及履约,环卫补贴也按正偏离后人员配置数量计算。 人员配置允许正偏离,可用未退休人员替换已退休人员,不得用已退休人员替换未退休人员。 调整后所有人员总上班天数不得少于上表中最低人员配置的总上班天数。例:按招标文件规定,一年按52周(即364天)计算,若未退休人员上五休二,每人每年上班天数为364-104(双休日天数)-11(国家法定假日天数)=249天。即上五休二的情况下,每一名未退休人员一年最多可替班249天(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3.服务工作要求 3.1环卫作业清扫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着装上岗; (2)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环卫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3)清扫保洁职工必须服从环卫部门制定的清扫考核办法; (4)清扫保洁职工按环卫部门的规定时间,负责其路段内的各门店产生的、袋装垃圾的收集; (5)清扫保洁职工其路段内果皮箱的垃圾清掏,定期擦拭保持果皮箱外观的干净整洁; (6)清扫保洁职工负责其路段路面、便道、中转箱周围、绿化隔离带内垃圾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保洁; (7)所有人员负责雨后积水的清理和雪后路段及便道积雪的清扫清运; (8)所有人员对责任路段实行一次清扫全天保洁的作业标准,确保责任路段在作业时间内达到环卫处制定的清扫质量标准。 3.2环卫作业清扫质量标准:保证做到在普扫时,对路面、人行道、路牙石、下水道口、树池进行全面清扫,做到“六无六净两不准”(六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六净:路面净、果皮箱净、下水道口净、道边石牙净、绿化带及树根周围净;两不准:不准向绿化带沟、河塘、绿地倾倒垃圾杂物,不准向雨水井内清扫积土杂物)。 3.3管理要求:保洁时间:上午6点至下午17点。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全部保洁路段必须进行全天候巡回保洁管理。每天第一次清扫必须在上午7:30前完成(包括垃圾的清运),第二次清扫必须在下午14:30前完成(包括垃圾的清运)。清扫完成后,要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将保洁员按班次、按时段进行划分,落实全天候巡回保洁管理任务。必须按要求保洁管理到每天17点,其中个别主要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保洁时间至夜间(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4路面清扫:路面是指道路快、慢车道、桥面、厂门口喇叭口、道路交叉口、人行板道等。要求清扫干净、整洁,无零星垃圾、暴露垃圾、杂物和小型特种垃圾(包括抛洒滴漏的沙石泥土),清扫时不漏扫。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内垃圾及时清扫干净,不得有碎砖块、香烟壳、烟蒂、纸屑、各种包装物、树叶等各种裸露垃圾。垃圾箱、果壳箱、垃圾清理:沿路垃圾箱、果壳箱以及垃圾必须保持每天清运,垃圾箱、果壳箱周边保持清洁卫生。无卫生死角:保洁区域内无卫生死角。 4.人员及车辆要求: 4.1保洁员工作时间八小时,保洁公司必须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人生意外险。可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2投标人承担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4.3投标人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中标单位必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工作服、胸卡等。工作服采用苏州市区统一环卫工人样式工作服。 4.4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环卫管理经验,环卫作业期间管理员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4.5环卫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4.6环卫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手续,并具有机动车辆保险手续,一切事故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7人员及车辆为本项目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4.8中标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包含扫地车、洒水车的水电费、燃油费)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5.防疫要求: 5.1环卫公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到人。 5.2督查做好人员管理,人员防疫培训、每日监控监测、新冠疫苗接种、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做到“人员底数清、健康状态清、活动轨迹清”。 5.3上班作业期间禁止吸烟,要将吸烟管理纳入平时日常考核,并对违规的个人采取管理措施,督促整改。 5.4疫情期间,做好人员管理并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或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及时上报。 5.5按照防疫消杀要求建立相关台账。 ★投标人须提供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防疫方案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二、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承担在项目服务期内所需的人员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工资、节假日补贴、伙食费、保险等)和垃圾清运费、水电、易耗品及设施维护、保洁工具、设备折旧费、年检费、车辆设备、服装费、利润、税金、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人员最低费用至少包括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意外险,响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人员最低费用和环卫补贴的总计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遇法律法规规定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280元),社会保险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规定最低社会保险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社会保险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1041.25元)。投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法定国假日加班费,法定国假日按每年11天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双休日加班费,一年按52周计算,支付不低于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最低标准:月工资2280元/人/月,日工资按2280÷21.75=104.83计算)。高温费(服务期限涉及6月、7月、8月、9月)按高温作业人数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已退休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120元/人(除高温费、意外险外的一切人员费用),投标单位须为所有已退休人员缴纳意外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四、付款方式:依据《吴江区松陵街道环卫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根据考核得分月结月付。详见办法。 附件1:考核办法 吴江区松陵街道环卫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促进环卫保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维护环卫市场的正常秩序,结合松陵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所管辖本次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社区考核,其中部门考核占40分,社区考核占60分。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通报,并根据每月考核总得分结算当月费用。 (一)部门考核(40分) 1、数字化工单:环卫外包单位应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避免出现工单和投诉。因市民投诉、便民中心12345、各类论坛和媒体等渠道产生的工单,经查实为环卫保洁外包单位管理责任造成,能按时处理并完成回复的,扣1分/件;超时完成的,加扣1分/天,单个工单封顶最高扣5分。 2、督查通报:各相关部门督查、通报反应的问题,经查实为环卫保洁外包单位管理责任造成的,区级扣1分/次,市级扣2分/次,省级扣4分/次,国家级扣8分/次。因管理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安全事故或导致管理部门被追责的,直接解除合同,当月费用与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并列入黑名单体系。 3、重大保障:遇上级检查、庆典等重大活动、防疫应急保障或节假日期间,及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作业质量。保障措施不到位扣2分/次;未采取措施的扣5分/次,并书面记保障不力1次;一个环卫作业服务年度内累计书面记满3次保障不力的,作违约处理,松陵街道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通报。 4、上述各类扣分为累计扣分,每月40分封顶。 (二)社区考核(60分) 根据环卫保洁管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分为工作制度、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垃圾分类等要求进行考核,社区考核得分=(100-社区月度扣分)*60%。月度检查具体要求见下表。 考核项目 (满分100分) 问题 最高扣分 扣分标准 单位 工作制度 未穿着统一工作服,未佩戴环卫信息卡 10 -0.5 分/次 工作人员饮酒、玩牌聚集闲聊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 分/次 无理阻挠、谩骂检查考核人员,影响其正常工作 -1 分/次 道路保洁 未经甲方同意或备案,更换增配、调整服务人员,人员未按要求配置 25 -1 分/人次 道路、绿化带、绿化地块有散落垃圾杂物 -0.2 分/处 道路有明显积灰、污垢 -0.5 分/次 作业过程中逆向行驶作业 -1 分/次 降雪天气,未及时组织铲雪作业 -2 分/次 垃圾清运 未经甲方同意或备案,更换增配、调整服务人员,人员未按要求配置 25 -1 分/人次 建筑垃圾未日产日清,未采用车辆专门收集至建筑垃圾堆放场,沿途未密闭运输,抛冒滴漏 -1 分/次 消杀药水领用未由专人保管,保管不当发生意外的 -5 分/次 生活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或清运不及时,清运过程存在抛洒滴漏 -1 分/次 苍蝇孽生季节未及时消杀 -1 分/次 由于天气原因停止作业时,清运公司未向环卫部门汇报 -1 分/次 公厕保洁 未按要求配置保洁员、水暖工和电工 25 -1 分/次 保洁人员脱岗 -0.5 分/次 厕内设施未及时修复,厕外墙体、屋顶、门窗未及时修复 -0.5 分/处 消杀不到位有蚊蝇,厕所有异味 -0.5 分/次 垃圾分类 未经甲方同意或备案,更换增配、调整服务人员,人员未按要求配置 15 -1 分/人次 分类基础设施不全,标识标牌有损坏、有污垢、有图贴 -0.5 分/次 “三定两清一督”小区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不在岗,清洁屋未按时开放 -1 分/次 现场发现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准 -0.5 分/次 清洁屋周边环境脏乱以及存在过时投放现象、垃圾未及时清运 -0.5 分/次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算方式: (1)按考核分值相应付费,按月考核结算环卫得分,按月度结算环卫保洁费用。 (2)合同生效后,根据每月考核得分,甲方按月度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的环卫保洁经费。 (3)当月考核分数=部门考核得分+社区考核得分,每少一分扣除当月环卫保洁作业经费1%。 (4)当月环卫保洁作业经费=中标价/12×(部门得分+社区得分)/100 (5)在合同到期并完成移交后,下家环卫单位接收并签订移交单后,合同最后二个月的费用一起支付。如移交过程中发现存在缺陷未整改的,可指定第三方公司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在最终结算时扣除。 (二)考核奖励: 1、中标单位参加松陵街道所有环卫保洁考核排名,按排名对前三名服务单位进行阶梯式经济奖励。 2、在苏州市、江苏省及以上高质量考核中为管理部门获得加分的,另给予奖励。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采购编号号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服务内容与要求 项目名称 总价(元)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服务 自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之日起1年 负责松陵街道南部拓展区及东太湖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和垃圾清运。详见附件一。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合同。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之日起算。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考核达到75分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3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六、货款支付 6.1结付程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10%,具体由甲方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服务费用平均分解至12个月,并扣除当月的月度考核扣款及违约金,作为当月支付的服务费。 6.2结付期限: (1)服务费用每月考核,按月付款,(2022年月日起)每个月之后的2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度的保洁服务费; (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6.3乙方收款账户: 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 七、税费负担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管理事项 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通讯线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和附件。 (4)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5)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 9.2乙方责任 (1)乙方在入驻前,应提前向甲方提供入驻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项目并正式履行项目合同。 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入驻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或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录取。 (2)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安排在项目内工作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或调整岗位。如确需作出调整的,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适的替代人选,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出调动,上述范围以外工作人员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当月向甲方进行备案,否则根据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扣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法达到招标书及合同相关约定或甲方各项要求的,项目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人员安排到位,甲方不承担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配置给甲方的工作人员,如需在本项目内临时调配的,需书面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 (5)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动、调整工作人员的,根据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扣分。 (6)乙方在从事人员外包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业务外包期间,乙方派驻甲方员工因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亡后应享有的工伤待遇,以及因甲乙双方合作关系变化,造成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十、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1.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2在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1.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11.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5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12.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其他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磋商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构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人: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履约验收方案 2022年月日起,为有序衔接中标单位进场前验收及日常督查考核,特制定方案如下: 验收步骤 松陵街道环卫部门通知中标单位进场后10日内,街道环卫部门指定时间(进场前七日内)、地点(作业站)进行人员及车辆清点,符合人员及车辆配置最低标准予以进场保洁,中标单位进场保洁后松陵街道环卫予以日常保洁考核,日常考核不达标的松陵街道有权解除合同。 人员及车辆验收标准 人员验收:中标通知书公示后10日内,中标单位进场人数。车辆须达到采购人要求数量的100%,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入场通知书方可进场。 人员验收表 公司名称 序号 姓名 工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进场日期为:年月日 验收人: 车辆验收表 公司名称 序号 车辆 规格(吨) 驾驶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牌 照片 1.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2.进场日期为:年月日 3.验收人: 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如投标文件的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投标人。 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为中标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结果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不进入该标段的评审。本次招标项目共七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 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服务类项目中投标人若使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如退休人员),将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三章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投标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 本次采购的服务数量、服务要求的符合性(采购文件组成中的12.4.1) 2 服务时间、付款方式、服务期等承诺(采购文件组成中的12.4.2) 3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及其他条款(采购文件组成中的12.4.3-12.4.5) 注:(1)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将12.4.1-12.4.3款规定的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无效响应。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中标。 (3)付款步骤、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 (4)响应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成交后采购人可对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原件核查,响应单位如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须要递交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时递交的资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56 5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